新華網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07年8月30日通過,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為向網友介紹《反壟斷法》的立法過程、主要特點以及施行情況,2008年12月5日,商務部反壟斷局局長尚明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推進反壟斷執法工作,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網友在線交流。
訪談中,尚明介紹了反壟斷局的一些情況。
尚明說,商務部反壟斷局只能是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包括企業并購)進行反壟斷審查,第二是指導我國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我們企業走出國的時候也遇到一些壟斷的問題,但是這個在國外遇到的法律問題就不僅是包括壟斷的問題了,目前也遇到了這類例子,其中包括中國維生素C的生產企業在國外遇到反壟斷訴訟。另外,就是開展多雙邊國際交流與合作。
反壟斷局還處理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所實施的壟斷行為。剛才講到了三個部門的分工,商務部原則上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但是如果在對外貿易經營中出現了壟斷行為,根據外貿法的規定,商務部也可以進行干預,當然在這個干預過程中和發改委、工商局也有一定的協調。
反壟斷局具體負責商務部的反壟斷工作,目前反壟斷局設了六個處室,包括綜合處、競爭政策處、兩個調查處(一處、二處)、監察執法處、經濟分析處,從這個可以看出,經濟分析在反壟斷執法工作中所占分量會越來越大,因為做出決定之前要有很多經濟分析的工作由經濟學家進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處就是監察執法處,企業要自覺申報,應該申報沒有申報的,經過別人的舉報或者我們監察執法處的調查也可能會對這些行為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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