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聯合發布了《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城鄉住房建設專項規劃》。
規劃指出,要堅持城鎮住房恢復重建與城鎮化發展相結合;堅持農村住房恢復重建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相結合;堅持政府組織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堅持維修加固與新建相結合。注重尊重居民意愿和滿足現代生活需要,注重防災減災和建設質量,注重體現地方特色和保護傳統民居風貌,注重集約用地和節能環保,注重調動災區群眾的主動性和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確保城鄉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
規劃提出,要在兩年內基本完成汶川地震災區農村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三年內基本完成城鎮住房恢復重建工作,讓災區群眾早日住上安全、經濟、適用、省地的住房,實現家家有房住,使城鄉居民的住房安全性能明顯加強、配套設施明顯提高、居住環境明顯改善。
規劃明確了城鄉住房恢復重建的分類、規模和年度任務,以及新建住房、加固住房、城鎮住區設施配套、農村住區設施配套的建設要求和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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