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構改革進展順利,46個部門的“三定”規定日前已發布實施。中央編辦副主任黃文平今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表示,這次機構改革共撤銷國務院各類議事協調機構25個,保留29個,其中還有兩個(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明確工作任務完成后撤銷。
黃文平指出,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中,按照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與政府組成部門和其他行政機構的調整相銜接,著眼于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強化和落實部門責任,理順職責關系,完善行政運行機制,提高行政效率,對現有各類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大力精簡。
針對保留的29個國務院各類議事協調機構,黃文平介紹,之所以保留,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
一是涉及跨領域跨部門重要工作、協調任務重,其工作難以由一個部門牽頭承擔的;二是涉及軍地合作任務的;三是涉及長期性應對公共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四是涉及國際影響或社會關注程度較高的。
黃文平還介紹,這次改革還精簡和規范了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
黃文平說,議事協調機構原則上不再設置實體性辦事機構,現有議事協調機構單設的實體性辦事機構,能夠整合到有關部門的,不再單獨設置。比如,這次改革撤銷了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等。
黃文平介紹,同時,為防止精簡后的反彈,這次改革還進一步明確和嚴格了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審批程序。(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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