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里套著盒的月餅、一個大鐵罐里只放了一包小茶葉……有關食品過度包裝的話題一直引起各界熱議。記者日前獲悉,作為國家標準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食品和化妝品要求》正呼之欲出。據征求意見稿,超過3層的糕點和茶葉、空間太大的包裝違反國標。
記者看到,這份征求意見稿對“過度包裝”給出了明確定義:對超出正常的包裝功能需求,其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超過必要程度的包裝,就是過度包裝。
新國標準備以具體量化的方式來限制食品的包裝方式,不但提出包裝層數的要求,也對商品銷售包裝內不必要的空間體積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比率(即“包裝空隙率”)進行規定。例如除去直接接觸食物的初始包裝后,飲料酒、糕點、茶葉的包裝層數不能超過3層,糧食更是不能超過2層。此外,空隙的體積大于10%~55%,也將不符合國標要求。對于未規定的其他食品,空隙率應不大于45%、包裝層數應不多于3層。
此外國標中還表示,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不宜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12%,并指出包裝成本的計算應從它的制造商角度來確定。
據悉,本次征求意見的國標原名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早在去年就征求意見,但由于社會反響強烈導致大改,最新版本連標準名都改了,只限制食品與化妝品領域。如一切順利,征求意見將在7月5日前結束。
本身生產包括月餅和其他糕點在內的粵皇食品有限公司張智明總經理對記者表示,擬出臺的國標對包裝層數規定已屬“寬松”,“倒是規定12%的包裝成本會成為一道關卡。”在早前的《月餅強制性標準》曾規定,包裝成本應不超過月餅出廠價格的25%。
記者注意到,在過度包裝的“重災區”——保健品中,本次征求意見稿中的限定卻被刪除。 (文、表/記者 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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