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2008年1月14日召開全國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發展生產、保證供應、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各項政策措施。會議強調,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多種公用事業價格不得提高,并明確指出要降低移動通信漫游費資費標準。
會議提出了當前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的四項措施。
一是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
成品油、天然氣、電力價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電、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鐵票價等公用事業價格和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近期一律不提高; 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一律不提高;醫療服務以及尿素等化肥價格要保持穩定;降低移動通信漫游費資費標準
二是對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依法加強對糧、油、肉、禽、蛋、飼料、液化氣等重要商品價格的監管工作,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當價格顯著上漲情況消失后,及時解除臨時干預措施。
三是對未列入申報和備案范圍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進行必要的監管。
要引導企業按照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定價,把握好調價行為。
四是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對合謀漲價、串通漲價、停供限供、囤積居奇的行為,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兩、變相漲價,以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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