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經濟學家張曙光:“農民失地補償極為不公”
“中國的土地制度和政策存在著根本性的缺陷,正在成為阻礙經濟發展和造成社會不穩定的根源,”著名經濟學家張曙光日前在廣州表示,“特別是對失地農民補償極為不公。”他說,按照土地學會專家的計算,每年全國被征地農民相當于放棄的土地財產權至少有30萬億之巨。而這一數據,普遍適用于全國各大城市的房地產業發展。
張曙光是在中山大學的一次學術交流會上作此表述的。他表示,農村土地和城市土地、農耕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嚴重分割和二元體系,分屬不同的權力體系,由不同的機構管轄和不同的規則。政府作為農業用地轉為城市用地的唯一仲裁者及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者,是農業用地的真正“地主”。
農業用地的非市場化運轉
在農業用地轉入非農業化的政策方面,張曙光認為,從1982年發布《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到2006年8月31日頒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盡管其對農業用地做出了諸多限制,但依然沒有改變土地性質轉換的決策者和操控者是各級政府機構的局面。這導致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的失控局面。“盡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甚至到了全面實施嚴格的計劃控制的地步,但農業用地的商業化進程并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張說。
張曙光表示,在農業用地通過劃撥和出讓兩種方式進入公共以及商業領域中,現行政策卻沒有一條關于農民失地補償的依據。按說,不論土地征用后用于何種用途,其補償應當是一樣的,應當是土地未來收益的貼現值。“而現在的情況是,相關的權力擁有者剝奪了農地所有者應分享的這一土地增值收益,這是現行土地問題日益嚴重的癥結之一。”
據上海市社科院提供的數據顯示,按照土地原用途補償安置,補償嚴重不足。長三角農業用地征地補償費,只相當于土地升值收益的1/50。
經濟適用房應由政府擔責
當談及目前的經濟適用房時,張表示,經濟適用房應是由經濟獲得能力并不強的個體所有,然而在經濟承受能力這一方面難以界定,因此將經濟適用房的產權以及建設交給房地產企業是不合適的。
張曙光表示,房地產企業作為經濟適用房的擁有者,便難以控制其房源不會流入通常意義的房地產市場。“房地產企業沒有社會公益行為的行政壓力,也沒有這一道德約束。而住房問題應當由政府成為主要的責任承擔者。”政府要做到給社會提供一部分的經濟住房,首先應該改變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來源,消除地方政府依靠圈地、賣地的所得,放棄低價征地和高價供地的行為方式。
對于長遠影響房地產市場的因素,張曙光說,就目前的通脹壓力下,今年政府提出從緊的貨幣政策應該能改變市場的預期,“明年的價格應該是會下跌的,然而究竟跌多少,什么時候跌,還得取決于相關部門的執行力度及宏觀政策。”
吳曉求:A股沒多大泡沫
“我并不認為A股市場有多大的泡沫。”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和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19日在做客新華社“新華08金融講堂”時做如此表示。他指出,在世界前十大市值公司中,包括中國石油和工商銀行等在內的中國公司占了半數,“盡管如此,我并不認為A股市場有多大的泡沫”。他表示,雖然很多人把20倍的市盈率定位為一個比較經典的市盈率,認為20倍左右是比較恰當,是衡量一個國家市盈率合理與否的一個參照系。但在中國看市盈率合理與否,還要考慮到其他因素。
“正是由于中國因素的存在,可能會引起對市盈率看法的第二次革命。”吳曉求判斷。他預測,也許市盈率慢慢會抬升到25倍甚至30倍的水平,(將來)人們也會認為是合理的。“中國的資本市場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就和中國經濟的發展一樣,將會實現跨越式發展,未來空間將不可限量。”吳曉求說。(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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