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材出口關稅政策在平靜半年之后或將再起波瀾。消息靈通人士透露,國家有關部門正在醞釀自2008年1月1日起再度調整鋼材出口關稅政策,不過初步方案與此前傳聞不同的是,除部分鋼材品種出口關稅有所增加外,此前被“錯殺”的鋼材品種還可能獲降稅“補償”。
自9月底起,業內就傳言鋼材出口關稅和出口退稅政策將面臨再次調整,初步方案是:熱軋板卷、長材的出口稅率由原來的5%提高到15%,中厚板、螺紋鋼、型材、線材出口稅率將由原來的10%提高到15%,鋼坯出口稅率由15%提高到25%;原來享受出口退稅的冷軋、不銹鋼、涂鍍以及硅鋼等產品將全部取消出口退稅。此后有關政策調整的流傳版本不斷變化,調整時間也由原來的今年11月份變為12月份,再到明年1月份。
在12月1日召開的中國鋼鐵產業形勢報告會上,財政部關稅司司長王偉表示,2008年,國家將繼續控制“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包括部分鋼材產品”。而兼任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戚向東則表示,按照慣例,關稅政策每年初都會調整一次,“我只能說這么多”。
消息人士向記者表示,我國現行鋼材稅目是10多年前編制的,已不能適應鋼鐵工業發展和宏觀調控的需求:一來鋼材品種、規格多達4萬多個,現行稅目已難以涵蓋;二來現在同一稅則號中高檔鋼材與中、低檔鋼材并存,關稅調整難免“一刀切”。因此,有關部門逐步考慮將頻繁的關稅政策調整改為對鋼材出口體系進行“重構”,一方面對現行稅目進行一次系統性的大調整,然后對低端鋼鐵產品進一步加征關稅,而對此前過多加征關稅的高端鋼材品種降低出口關稅率或取消出口關稅;另一方面配套采用出口企業資質標準、出口許可證管理對鋼材出口進行綜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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