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8日,美商務部就對華第一起反傾銷反補貼案——銅版紙案做出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7.4%-44.25%不等的補貼幅度。中方對美商務部在終裁中仍堅持其初裁中對中國適用反補貼法的決定,并繼續沿用了其在初裁中的一些錯誤做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中方重申,美方自1984年起就確定了不對所謂“非市場經濟國家”適用反補貼法的做法,這一做法在美司法訴訟中被確認為判例,且始終未予改變。美商務部在銅版紙案中的決定明顯與美國內目前仍然生效的法院判例和美商務部的一貫做法不符。這直接導致了近期美對華反補貼調查的頻繁出現,不利于雙邊經貿關系的正常發展。尤為嚴重的是,美方在此次終裁中仍然認為中國應訴企業獲得的所有銀行貸款均為優惠貸款,而將其認定為補貼,并認定中國不存在商業化運作的銀行體系,進而對基準利率采用替代做法。不僅如此,美方在其他補貼項目認定、補貼幅度計算等方面的一系列錯誤決定,以及由此導致的雙重救濟等問題,極大地傷害了中國業界的利益和感情,是中國政府和產業界所不能接受的。在中美商貿聯委會和中美戰略經濟對話即將召開的時候,美方做出這樣一個不合時宜的裁決,中方對此深感遺憾。
中方將對終裁裁決進行仔細研究和評估,并將繼續通過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和法律手段尋求公正的解決,以切實維護中方利益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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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中國出口銅版紙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盡管經過雙邊貿易磋商,美國商務部18日還是一意孤行決定正式對中國出口銅版紙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此舉打破了美國20多年來不對“非市場經濟國家”適用反補貼法的慣例。
稅率高于印尼、韓國
昨日,記者從美國商務部官方網站看到,美國商務部宣布了對中國銅版紙反傾銷和反補貼案的終裁結果,決定對中國銅版紙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根據這一決定,美國商務部將對中國銅版紙生產商和出口商征收21.12%-99.65%的反傾銷稅,7.40%-44.25%的反補貼稅,遠高于此次終裁決定中對印尼和韓國兩國生產商征收的稅率。對印尼和韓國征收的反傾銷稅率為8.63%和0.47%-31.55%,反補貼稅率為22.48%和0.00%-1.46%。
不僅如此,美國商務部還將通知美國海關和邊境推遲清算銅版紙的進口,以便收取保證金和反補貼與反傾銷稅費。
“美國政府將執行美國貿易法以保證美國商業的公平,”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管理局進口管理部部長助理戴維·斯普納(David Spooner) 表示,“中國的政府補貼將美國的出口擋在門外,也扭曲了全球貿易的流向?!?/p>
美對華出口政策出現重大變化
對于美國正式對中國銅版紙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做法,昨天,商務部對此未做評論。但此前,就在美國發起銅版紙反補貼調查階段,商務部就曾明確表示反對。9月14日,中國商務部還就此事訴諸WTO爭端解決程序。這是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以來,首次單獨將中美貿易問題訴諸WTO。
商務部發言人王新培曾表示,美國的決定和做法既不符合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則,也違反了美國的有關法律規定。美方一方面無視中國20多年來市場經濟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堅持視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一方面又改變了美國自1984年起就確定了不對所謂“非市場經濟國家”適用反補貼法的做法。中方認為,這是自相矛盾的做法。
隸屬于金光集團的金東紙業是中國最大的銅版紙生產企業,是此次反補貼調查的涉案企業之一,也是中國銅版紙出口量最大的企業。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在初裁階段就曾表示:“這個結果無疑對中國的銅版紙市場具有很大的影響,企業只好面對這些困難,可能會減少美國地區的出口,擴大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出口。”
據悉,目前中國銅版紙的生產和銷售基本在國內,2006年中國銅版紙產量在380萬噸左右,出口量在85萬噸左右,而這一出口數字是針對全球市場,出口到美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就美國整個銅版紙市場來講,中國銅版紙出口的數量和金額所占份額非常少。
■ 事件回顧
2006年10月31日,美國俄亥俄州的新頁公司(NewPage Corp.)向美國商務部提出訴狀,指中國政府向多家銅版紙生產公司提供包括稅惠、債務豁免、低息貸款等在內的補貼手段,從而形成不正當競爭。美國新頁公司要求美國政府對這些公司征收反補貼稅。新頁公司同時還提請政府對上述企業進行反傾銷調查。此后,美國商務部開始對中國相關企業出口銅版紙的現狀進行調查。
今年3月,美國商務部初步認定中國相關企業對美國出口的銅版紙存在反補貼行為,并開始征收10.9%-20.4%的臨時反補貼稅。
5月31日,美國初裁決定對中國出口美國的銅版紙征收99.65%臨時反補貼稅。
9月14日,中國商務部通過常駐WTO代表團致函美國政府WTO代表團,就美方對中國銅版紙的反補貼暨反傾銷措施啟動WTO爭端解決程序。(李武/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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