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附加補貼將到位 風電有望加速發展
發改委、電監會日前發布《關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國風能協會相關人士認為,這標志著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費用分攤制度正式實施。
從出臺《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到發布《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近期,我國連續出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大政策,對此,中國風能協會不愿具名人士稱,全球氣候變暖,作為火電占比最多的國家,中國也希望向世界展示:力推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風電可能突破目標
2006年初,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發改委先后頒布《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并于2006年6月,對除農業生產外的銷售電量每千瓦時征收1厘錢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2006年,我國已按規定收取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以風電廠為例,由于發電成本高,風電廠經審定的電價一般高于火電電價。按發電費用分攤辦法,高于火電價格的部分需要向全國用電戶征收,再把征收的錢,按發電量多少分攤給風電廠。但由于沒有實施細則,收取的附加費一直未下發到相關企業
而根據這次發布的《通知》,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金額合計2.6億元,包括38個發電項目的支付補貼電量和補貼金額,涉及裝機容量141.4萬千瓦。其中,受補貼的風電項目占133萬千瓦,占比近95%,獲補貼2.27億元,占87%。《通知》已要求電網企業限時結清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費(含接網費用補貼)。
中國風能協會相關人士認為,補貼到位,會促進企業建設風電項目的積極性。有關人士認為,按照我國可再生能源中長期規劃,到2010年和2020年,風電全國風電總裝機容量分別達到500萬千瓦和3000萬千瓦。從當前的風電建設速度來看,很可能會突破這一目標。
謹防各省定高電價
《通知》提出電價附加配額交易。即對所收取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金額小于應支付電價補貼金額的省區,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短缺金額頒發同等額度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配額證,以電網企業之間配額交易的形式實現附加資金的統一平衡。
中國風能協會人士認為,從政策來看,建越多風電項目,可以從全國爭取到更多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資金,這一政策將激發各省發展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積極性,從而進一步加速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有關人士認為,這可能會帶來另一問題。即各省為爭取更多的資金,給可再生能源項目定一個較高的電價。
以風電項目為例,5萬千瓦以上的風電項目實行國家定價,5萬千瓦以下的實行各省定價。由于超過火電部分的價格實行費用全國分攤,各省在定風電價格時,會偏向于定一個高價,這樣,即可利于本省企業的發展,同時又不需本省用戶買單。
中國風能協會人士表示,上述情況在實際中出現過。國家有關部門已注意到這個問題,雖然在制度上尚未有硬性規定,但在實際審查各省報備的風電項目電價時,一般不允許搞一個高價格,或者會確定一個國家分攤的上限。 (記者 阮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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