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問題產生的原因
我國經濟中存在的問題,有些是改革不到位的問題,有些是發展中的問題,有些則是激勵機制和法制的問題。
(一)改革不到位的問題
城鄉和收入差距擴大的主要癥結在于改革不到位,包括金融結構失衡、資源稅費不合理以及行政壟斷問題。其中,金融結構是最關鍵和最核心的問題。
金融結構。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運用的人民幣資金,占到整個金融體系人民幣資金運用總量的75%。這種以大銀行為主的金融結構,使得中小企業很難得到貸款。在缺乏金融服務的情況下,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發展相對不足,其結果是:第一,減少大量就業機會,不僅使農村大量富余勞動力無法轉移到非農產業,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難以消除,而且不利于城市擴大就業,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和收入分配不均。第二,在其他像我國這樣發展程度的國家,銀行貸款利息至少是10%,而我國只有6%左右。一般國家存貸利差只有1%左右,而我國儲蓄的利率較低,存貸利差超過3%。這導致一系列不良后果:能借到錢的企業,由于資金價格低,會提高其投資項目的資本密集程度,使單位資本創造的就業減少。同時,能從大銀行借到錢的企業相對富有,其借得的資金又得到相對較窮的儲蓄者的補貼,于是城鄉差距和收入不均現象更加惡化。
資源稅費。改革開放前,我國采用資源產品低價政策來補貼重工業發展,政府免費將開礦權給予國有礦山企業。改革開放后,引進市場競爭,允許民營和三資企業進入資源開采業。為了補貼背負著退休人員和冗員等社會負擔的國有礦山企業,國家只征收極少的資源稅和資源開發補償費,資源價格仍人為壓低。到90年代初,礦產資源價格開始放開并與國際接軌,但資源稅費仍然維持原來水平。于是,對沒有沉重社會負擔的民營和三資企業來說,開礦變成一個暴利行業,使得收入分配惡化,而且為取得礦山開采權還出現了尋租等行為。
行政壟斷。改革開放后,市場競爭被逐漸引進各種行業,但金融、電力、電信等行業仍然維持國有壟斷。壟斷性國有企業在上交所得稅后,剩下的利潤全歸企業自己支配,使得這些企業的職工工資遠高于其他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加劇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二)發展中的問題
投資增長過快、消費相對不足以及投資“潮涌現象”和“雙盈余”問題的產生,除了改革不到位的原因,主要與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的屬性有關。
投資增長過快、消費相對不足的原因。首先,我國作為一個剛剛跨過低中等收入國家門檻的發展中國家,即使國內很多產業已經產能過剩,但產業升級空間仍非常大,投資機會非常多。其次,收入分配不均,財富越來越向經營大企業的富者集中,而富者消費傾向低,又容易從銀行取得投資的配套資金,因而投資沖動大。低收入者消費傾向雖然較高,但收入水平低,消費意愿難于實現。所以,整個社會就表現為消費不足。第三,由于市場規模巨大、勞動力相對便宜、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等原因,外商直接投資大量進入,我國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外商直接投資吸引國。
投資“潮涌現象”的原因。一般來說,在快速發展的發展中國家,產業升級基本上是沿著發達國家已經走過的道路逐階而上,企業對下一階段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很容易形成共識,導致過多的企業同時進入某個產業,進而形成產能過剩和過度競爭,甚至導致通貨緊縮。經過一番廝殺后,不少企業倒閉,銀行呆壞賬增加,情況嚴重時還可能誘發金融和經濟危機。這種現象在快速發展的發展中國家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復出現。另外,我國流動性過剩問題比較突出,銀行為賺取存貸利差,有積極性去支持企業投資。由于我國銀行結構以大銀行為主,銀行間對投資項目也容易英雄所見略同,使“潮涌現象”更為嚴重。
“雙盈余”的原因。資本賬戶盈余同外商以我國為加工出口基地和為進入我國市場而到我國投資有關,還與我國在改革開放初期既缺資金也缺外匯的情況下制定的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有關,這種情況直到今年才有所改變。由于投資過熱和“潮涌現象”形成產能過剩,國內消費相對不足,必然要增加出口,這就使得經常賬戶出現盈余。同時,改革開放初期為克服外匯短缺的瓶頸制約,我國制定了鼓勵出口的各種退稅政策,這些政策一直延續使用。經常賬戶盈余除了內因,也與美國財政赤字和居民儲蓄率低,國內需求大于國內供給,只能靠國外供給來平衡,從而導致經常賬戶赤字的外因有關。2005年以來我國經常賬戶盈余的大量增加,還與投機人民幣匯率升值的活動有關。我國資本賬戶尚未開放,投機者僅能利用高報出口價值、低報進口價值或假技術轉讓等方式將外匯匯入我國換成人民幣,這些手段都會加大我國經常賬戶盈余。日本和臺灣地區在80年代中期面臨貨幣升值壓力時,也出現過同樣現象。
(三)激勵機制和法制問題
激勵機制和法制問題突出表現在資源、環境問題上。
資源、環境問題的產生有多方面原因。首先,我國處于以制造業為主的工業化階段,經濟發展必然伴隨著能源資源使用的增加和環境的壓力,這同服務業占國內生產總值超過70%的發達國家有所不同;金融結構不利于勞動力密集的中小企業發展,也限制了我國服務業發展,使得我國經濟發展中資源和環境壓力更大。其次,我國能源資源價格不合理,使用節約能源資源的技術措施所增加的成本往往遠高于能源資源節約所帶來的好處,企業缺乏節約能源資源的內在動力。同樣道理,污染減排設備的安裝和運轉會增加企業成本,但對沒有達標企業的懲罰力度又不夠,這就使得有些企業即使已安裝了減排設備也不愿意運轉。第三,地方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長期以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為主要指標,能源資源節約和環境質量改善在考核中不占重要地位。而且,我國財政稅收以生產型增值稅為主,發展制造業能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增加地方財政稅收。能源資源和環境指標的督導實施會給企業增加成本,有些地方就對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要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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