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投資房地產將繼續被嚴格控制。早報記者昨天獲悉,商務部聯合國家外匯管理管局近日下發了一份針對外商投資房地產業的通知。通知強調,外商投資內地房地產項目必須通過審批,與此同時,未來所有由地方部門審批的外資房地產公司必須上報商務部備案。
業內人士認為,通知的出臺意味著政府部門試圖更加全面和清楚地掌握外商對中國房地產投資的全貌,并且將外資房地產投資的最終審核權掌握到了商務部手中。未來中央政府對外資投資的調控將更為方便。
控制外資投資高檔房
這份名為《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外商直接投資房地產業審批和監管的通知》(商資函[2007]50號)已經在上個月下發到各省市商務主管部門以及外匯管理部門。
《通知》第一條就明確規定,各地要求嚴格執行《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171號文件)和《商務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依法加強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審批和監管,嚴格控制外資投資高檔房地產。
此前,由于利潤較高,外商投資者尤其是外資房地產公司主要投資高檔房地產。
嚴格控制并購
通知指出,外資申請設立房地產公司,應先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建筑物所有權、或已與土地管理部門、土地開發商/房地產建筑物所有人簽訂土地使用權或房產權的預約出讓/購買協議。未達到上述要求,審批部門不予批準。
已設定外資投資企業新增地產開發或經營業務,以及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從事新的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應按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向審批部門申請辦理增加經營范圍或擴大經營規模。
目前為了躲過審批以及避稅,不少外資在收購內地房地產項目時,越來越多地采取收購項目公司的模式。而此次通知明確,必須“嚴格控制以返程投資方式(包括同一實際控制人)、并購或投資境內房地產企業、境外投資者不得以變更境內房地產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方式,規避外商投資房地產審批。”
地方審批后須上報
通知明確指出,任何由地方自行審批的房地產投資項目必須上報商務部備案。
通知指出:地方審批部門批準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應即時依法向商務部備案。外匯管理部門、外匯指定銀行對未完成商務部備案手續或未通過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的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不予辦理資本項目結匯手續。對地方審批部門違規審批外資投資房地產企業,商務部將予以查處糾正,外匯管理部門對違規設立的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不予辦理外匯登記等手續。
這就意味著,外資投資房地產企業即使已經通過了地方的審批,如果在商務部受阻,那么公司投資也很難完成。 (劉秀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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