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關于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暫定稅率的通知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對部分商品進出口暫定稅率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部分商品進口暫定稅率
(一)對煤炭、軟木和燃料油等7個稅目的資源性產品實施0-3%的進口暫定稅率;
(二)對排液泵、密封件、軸承及閥門用零件、空調和冰箱用壓縮機及其零件、工程機械零件、照相機零件、電視機零件、攝錄一體機鏡頭等62個稅目的零部件實施2-6%的進口暫定稅率;
(三)對嬰兒食品、廚房炊具、餐具、食品加工機、視力矯正鏡片、建筑材料、裝飾用陶瓷、家用電器等140個稅目的日用商品實施6-17%的進口暫定稅率。
以上三類商品共209個稅目,其中5個稅目只涉及該目中的部分商品(見附件一)。
二、調整部分商品出口暫定稅率
(一)對卷材、板材、鋼絲等53個稅目的鋼材產品以及偏鎢酸銨、菱鎂礦、燒鎂等5個稅目的資源性產品實施5%的出口暫定稅率;
(二)對普碳鋼條桿、角型材等30個稅目的鋼材產品以及煤焦油、天然石墨、稀土金屬、精煉鉛、氧化鏑、氧化鋱、未鍛軋鋅及部分有色金屬廢碎料等21個稅目的產品實施10%的出口暫定稅率;
(三)對焦炭、鋼坯、鋼錠、生鐵、部分鐵合金、螢石、非針葉木木片以及鎳、鉻、鎢、錳、鉬和稀土金屬等國內稀缺的金屬原礦共33個稅目的產品實施15%的出口暫定稅率。
以上三類商品共142個稅目。(見附件二)。
三、本通知自2007年6月1日起執行。
附件一:進口暫定稅率調整表
附件二:出口暫定稅率調整表 (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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