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建設部與中國人民銀行針對低買高賣“吃”差價、騙取看房費等房產中介領域屢見不鮮的行為,要求建立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買房款必須存入交易專用賬戶,交由交易保證機構監管,交易完成后轉給賣方。今后,房產中介吃差價或挪用客戶資金行為將得到有效抑制。
應設交易資金監管機構
建設部與中國人民銀行昨天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解決房地產經紀機構挪用交易資金問題,要建立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應當發展交易保證機構,專門從事交易資金監管。交易保證機構不得從事經紀業務。
房款存入結算專用賬戶
根據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必須在銀行開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房產買方應將資金存入或轉入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下的子賬戶。交易完成后,通過轉賬的方式劃入房產賣方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支取現金。通知明確,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獨立于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也不屬于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的負債,其所有權屬于交易當事人。
專家認為可避免卷款逃跑
就這項政策,北京“鏈家地產”的負責人認為,資金監管將有助于二手房交易更加透明化和規范化,減少“吃差價”現象,擠出價格虛高部分,平抑當前的高房價。由于實施資金監管后,交易資金將被凍結在專用的存款賬戶,只有在完成經紀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后,交易資金才會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劃轉給賣方。在此過程中,交易資金沒有任何沉淀在經紀公司自有賬戶的可能。因此,此規定正式實施后,經紀公司挪用客戶資金,乃至“卷款逃跑”等事件將不存在發生的可能,諸如“安徽桃園事件”、“天津匯眾事件”將不再重演。此規定也將切斷不良中介挪用客戶資金用于“現金收房”的資金來源,避免了不良中介賺取差價的可能。(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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