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農民工勞動就業情況
(一)農民工的求職主要靠親朋好友
許多農民工在外出務工經商前并沒有聯系好工作,進城后,一般經城里的親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鄉介紹找到工作。據調查,由定居本地的親屬、朋友介紹的占28.20%,由同樣在外務工經商的同鄉、親友介紹的占25.99 %,自薦到用工單位工作,占10.51%。另外,還有部分農民工是通過自主就業,招工廣告,包工頭、老板招募,勞務市場,招聘會,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找到工作,分別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農民工職業 涉及城市生活的諸多方面
調查結果表明,農民工從事的職業有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技術工人、建筑工人、專業技術人員、一般職員、辦事員、管理人員、居民服務人員、商務服務人員、個體業主、小攤小販、家政服務人員、市政環衛工人等。
從性別上看,男性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主要有技術工人、生產工人、建筑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分別占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依次為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一般職員及辦事員,分別占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35.14%、13.27%和10.45%。
(三)農民工工作時間過長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城里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時。
從每天工作時間看,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足8小時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時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時的占10.70%。有2.91%的農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
從每周工作時間上看,46.90%的農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為6天,15.58%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為5天,只有0.81%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在4天以下。
從調查中了解到,造成農民工勞動時間過長的原因主要是:私營、個體業主追求高產量,高效益,而工人也為了多掙錢,主動延長工作時間。
三、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情況
(一)農民工所在單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據調查,29425名農民工所在的單位提供工作待遇情況是: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占54.01%,能兌現工資的占85.14%,提供加班補貼的占49.87%,有雙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傷補償的占42.84%,可以帶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崗位培訓的占47.23%,有住房補貼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積金的占4.76%,婦女可以帶薪休產假的占被調查的女農民工的比重為20.22%。
(二)半數以上的農民工簽訂了勞動合同
在調查的29425名農民工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有15891人,超過半數。其中,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簽訂臨時合同的占21.20%。
在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農民工中,平均簽訂合同期限僅為一年。其中,75.68%的農民工簽訂了9-12月的合同,7.91%的農民工簽訂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農民工簽訂的合同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簽訂過合同的農民工對合同的認知程度相對較高,很清楚所簽合同詳細內容的農民工占了22.94%,比較清楚合同內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內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內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農民工購買保險比重較低
據調查,農民工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居多,沒有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分別占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險由單位購買的比例分別為11.89%、12.61%、8.41%和23.09%,由農民工個人自己購買的比例分別為6.56%、7.23%、2.55%和4.62%,由農民工個人和單位共同購買的比例分別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數單位能夠為農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護措施和防暑降溫措施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特殊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中,10.93%的農民工有非常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23.74%的農民工有較為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51.47%的農民工有一些勞動安全防護措施,13.86%的農民工沒有勞動安全防護措施。
調查結果還表明,在高溫下作業,由單位給農民工采取防暑降溫措施的占60.97%,由農民工自己花錢采取防暑降溫措施的占19.77%,還有19.26%的農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溫措施。
注:職業中各類服務員包括餐館、飯店、發廊美容、保潔等服務員,技術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電工、修理工、縫紉工、廚師、駕駛員等,居民服務人員包括送貨員、送奶工、送報員、送水員、洗衣、洗染、搬運工、人力車夫、廢舊物資收購人員等,商務服務人員包括打字、排版、影印、美工人員、快遞員、話務員、保安員等,家政服務人員包括保育員、保姆、小時工、護工等,小攤小販包括賣菜、賣報、賣煙、推銷員、售貨員等。
(來源:國家統計局服務業調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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