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法規和標準建設。完善節能減排法律法規體系,加快節約能源法和循環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建設。落實好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研究起草排污許可證條例。盡快出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修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能效標識管理辦法、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組織制訂、修訂電爐鋼冶煉和氧化鋁、尿素等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水源熱泵機組、小功率電機、容積式空氣壓縮機、通風機、工業鍋爐等用能產品強制性能效標準。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執行電石、熱軋帶肋鋼筋等高耗能和易造成環境污染產品的市場準入條件。制訂電力企業節能降耗主要指標監管評價標準。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管。加強對各地區節能減排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各項節能減排優惠政策的落實,堅決制止和糾正擅自出臺對高耗能行業實行優惠電價、違規亂上高耗能和高排放項目等行為。加強節能減排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嚴重浪費能源資源、嚴重破壞環境、違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私自排污等問題。開展能效標識、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能源計量數據及使用、高耗能特種設備等專項檢查。深入開展環保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做好電力、鋼鐵、建材、造紙等12個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建設,強化對義務監督員的培訓。發布電力企業節能減排情況通報。
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加快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加強資源環境、循環經濟基礎研究,建立體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中國資源環境統計指標體系。抓緊組建國家節能中心,健全省級節能監察機構和節能技術服務中心。結合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實施第二、三產業用能單位能耗調查和主要耗能行業重點耗能設備普查。繼續推進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強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自動監控、信息傳輸與統計等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啟動建設全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監管信息平臺。
十一、開展規劃編制等重大問題研究。編制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開展“十二五”節能專項規劃前期研究,研究節能重大問題,重點做好節能目標預測。對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開展“十二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前期研究,重點對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及排放指標等開展專題研究。做好“十二五”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的前期研究,重點是目標、技術路線、政策機制等,特別是對垃圾處理技術路線、污泥無害化處理做專題研究,為制訂“十二五”規劃綱要做好前期準備。
十二、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繼續廣泛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以節油節電和全民節能為重點,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普及節能環保知識,積極倡導節約型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做好2009年全國節能宣傳周、中國城市無車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六·五”環境日的宣傳活動。各地區要對節能減排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在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開展“汽車節能環保駕駛”活動,大力宣傳節能環保駕駛理念。新聞媒體要加大節能減排報道力度,宣傳先進經驗,曝光反面典型,發揮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環境保護部要做好減排協調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本工作安排的各項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節能減排進展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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