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著力抓好重點領域節能減排。繼續大力推進千家企業節能行動,發布能源利用狀況公告,開展節能管理師試點,形成20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制定發布鋼鐵、建材、電子信息、軍工和中小企業節能減排指導意見,深入開展重點耗能行業能效水平對標活動。擴大強制性能效標識實施范圍,制定發布電風扇、微波爐、通風機、工業鍋爐等6種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規則。組織開展5萬個鍋爐房節能管理達標活動。2009年底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比例提高到90%以上;全面開展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2009年改造6000萬平方米;繼續推進供熱按用熱量計量收費;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規模,出臺推動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建筑領域應用的實施意見,實施好新建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新農村農房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項目。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道路運輸組織管理;嚴格執行汽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實施落后車輛淘汰制度,完善報廢汽車回收機制;加快發展水路運輸,推進船型標準化;加快電氣化鐵路建設;優化航線航路,啟動機場節電工程,研究建立民航業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監測考核體系。安排財政資金70億元,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推進節約型機關、學校、科技場館、文化場館、醫院、體育場館等“六個100示范工程”建設,研究建立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制度。開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繼續安排中央投資支持農村沼氣建設;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加大“以獎促治”工作力度,解決一批村鎮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推進零售業節能降耗。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做好循環經濟促進法貫徹實施工作。組織編制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印發省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指南。建立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技術研發、示范推廣、能力建設等。深化循環經濟示范試點,開展“循環經濟專家行”活動。加快實施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出臺促進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意見,建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品標識制度。組織編制實施再生金屬利用規劃、重大機電裝備再制造產業發展規劃。加快國家生態示范工業園區建設。研究建立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發展礦產資源領域循環經濟,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加快脫硫石膏、磷石膏、農作物秸稈等資源化重點工程建設。啟動第三批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和第三批“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制定重點電子信息產品污染物管理目錄,推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加快第二批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支持建設一批統一規范的社區回收站點、專業化分揀中心和區域集散市場。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啟動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試點。促進災區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進一步加大“限塑”和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力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有關文件精神,抓緊制定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相關標準和政策。推動機電產品包裝節材代木。推進循環農業促進行動,重點抓好10個循環農業地市建設,以及農墾制糖業、天然橡膠業的循環產業建設。
七、完善相關經濟政策。繼續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實行鼓勵余熱余壓發電的上網和價格政策。繼續推進電價改革,完善需求側電價管理制度。繼續實行促進節約用水的水價制度,鼓勵使用再生水。完善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償制度。出臺農村老舊渡船拆解改造補償制度。研究調整車輛購置稅政策。推進環保收費改革,提高收繳率。研究建立污染物減排激勵機制。修訂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繼續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產品出口。繼續實施促進節能減排的政府采購政策,完善清單動態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和執行政策的獎懲制度。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進一步擴大用于節能減排的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研究開展污水處理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推進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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