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中國日報》6月6日報道:國務院周五宣布中國要把應對氣候變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采取法律、經濟、科技的綜合措施,全面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的各項工作,為國際社會合作解決氣候變化問題做出積極貢獻。
這是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政策中的一個新發展。雖然沒有宣布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時間表,《中國日報》分析,中國很有可能在制定國家十二五計劃時考慮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目標。
在十一五期間,中國執行了節能減排目標;但并沒有把二氧化碳納入目標管理體系。
這個決定是在周五召開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暨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宣布的。會議認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多年來一直采取積極應對行動,認真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在當前面臨金融危機的形勢下,我們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不動搖,行動不松懈。
會議聽取并審議了發展改革委關于2008年節能減排工作進展情況、2009年工作安排以及應對氣候變化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國務院總理、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組長溫家寶主持會議并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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