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在賬戶限制、回撥機制等方面做出了3點主要修改
在上周完成征求意見之后,證監會昨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并從今日起實施。根據征求意見的情況,證監會在賬戶限制、回撥機制等方面做出了三點主要修改。按照證監會此前的表態,新股發行改革意見的正式發布,也意味著證監會即將再次安排新股發行,IPO重啟進入倒計時階段。
單個投資者用一個賬戶
證監會在5月22日發布新股發行改革的征求意見稿,至6月5日完成征求意見。在這其中,收到反饋1687份,此外證監會還召集券商、保險、基金和學者交流,并在滬深兩地與個人投資者座談。
證監會發言人昨日表示,市場反饋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其一是個別投資者有多個賬戶,如券商自營每500萬元注冊資本可設立一個,同一只基金亦可通過租賃席位出現多個賬戶,應明確一個投資者只能有一個賬戶參與新股申購。
此外,也有人士建議為抑制市場炒作,適當放寬股份鎖定的限制,增加可供交易的股份數量。另外,保薦機構還建議增加發行機制的彈性,給予券商在回撥機制、中止發行上更多的裁量余地。
根據此次的《指導意見》顯示,證監會采納了這三項建議,并做出了修改和完善。
IPO準備工作已經展開
在證監會發布新股發行改革的征求意見稿之時,即已明確表示,征求意見結束即安排新股發行。
昨日證監會發言人也表示,證監會近期已經就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登記結算平臺等技術系統的調整,相關操作規則的制訂,與滬深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業協會等單位進行了深入討論,這些單位正在抓緊時間進行系統調整、規則制訂等技術準備工作。
一名中型券商保薦人指出,證監會此前還組織了承銷商的相關研討,不過因登記公司、交易所等技術上的準備,他預料正式的IPO招股等出現還需等待。
就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效果是否如意,證監會也事先向市場“吹風”。證監會發言人昨日指出,采用新體制發行的首個或者前幾個股票,其效果未必會使各方滿意。比如由于市場約束機制不健全,買方約束力弱,有可能出現發行價格偏高的情況,發行價偏高則有可能導致上市首日跌破發行價。證監會對此表示,“在一段時間之后會逐漸平穩,對此應充滿信心”。新京報記者吳敏
新股發行制度變遷
1992年之前內部認購和新股認購證。新股認購證成為暴富的代名詞。
1993年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鉤。此舉改善了前面新股發行不公的現象。
1996年全額預繳款按比例配售方式“全額預繳款”方式。
1999年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法人配售相結合。
2001年上網競價方式。
2002年按市值配售新股。
2006年至今 IPO詢價制+網上定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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