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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7. 特殊群體文化權益保障項目
中國少兒歌曲創作推廣計劃:“十二五”期間,加大對優秀少兒歌曲創作的支持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優秀少兒歌曲的推廣普及活動,擴大少兒歌曲創作推廣的社會參與面和參與度,提高優秀少兒歌曲的社會影響力。
群眾歌詠和老年文化項目:“十二五”期間,繼續加大投入,推廣推推廣群眾歌詠活動、舉辦全國老年合唱節,充分發揮示范、導向和帶動作用,推動群眾歌詠活動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
(九)加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主線,以增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為重點,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1.完善民族地區公共文化設施網絡。以自然條件、服務人口、覆蓋面積等為依據,突出民族和地域特點,推進民族地區公共文化設施的科學化、規范化建設。落實國家地市級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規劃,對民族地區地市級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在技術、資金和人員培訓方面給予傾斜和支持。重點推進沿邊地區、偏遠山區和廣大農牧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支持改建和擴建未達標的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推進村級文化活動場所建設,完善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絡。
2.創新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方式和手段。根據民族地區實際情況,推動各級文化館(站)、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加強流動文化服務,消除公共文化服務“盲區”。加強公共數字文化服務,依托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工程在民族地區建設一批少數民族語言資源譯制中心,整合譯制少數民族語言數字文化資源,通過互聯網、廣播電視網、無線通信網等新型傳播載體,提升公共文化服務信息化水平。針對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多元多樣的特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逐步建立起符合少數民族地區特點的公共文化服務模式。
3.深入開展“春雨工程”—全國文化志愿者邊疆行工作。深入推進“文化援疆”、“文化援藏”工作。以“大舞臺”、“大講堂”、“大展臺”為主要載體,堅持需求導向、項目帶動,組織文化志愿者為邊疆民族地區群眾提供文化輔導、文藝演出和展覽展示等文化服務,培育文化志愿服務品牌。采取雙向互動交流的方式,進一步加強各省(區、市)與邊疆民族地區的文化交流,逐步提高邊疆民族地區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