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指向青海和甘肅
而對于曾經出現在市場上的人頭骨的來源,多名攤主均指向青海和甘肅。記者發現,這一說法,與丁某案件中反映的情況相同,因為此次和丁某一同被判的兩個農民梁某和吉某,都來自青海省互助縣。
據吉某向警方供述,2003年,他在很偶然的機會得知,人類頭骨可以賣錢,單價從幾十元到百余元不等。經多方打聽,他知道在離家幾百公里的幾個農場有一些無主墳。于是,他雇用同村的幾個村民,雇車或者乘坐長途車多次到農場進行挖掘。
“那里的墳都沒有墓碑和墳頭,都埋得很淺,用鏟子把土鏟開一部分,很快就是人骨,都沒有棺木。”吉某說,把顱骨取出后,他們會統一放到塑料編織袋里,剩余的尸骨,他們會用土埋成原樣。每次,他們能挖到幾十個,他拿回家后,用袋子裝好放在院子里準備販賣到北京。而幫他挖墳的人,每次可以賺到100元。
另外一個被告人梁某的情況和吉某基本相同。梁某的個人材料顯示,他于2006年4月就因販賣人頭骨,被甘肅省武威縣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不過,在利益的驅使下,梁某沒有因這次處罰收手。記者了解到,梁某的大舅哥祁某此前也在潘家園舊貨市場銷售過人頭骨,他的進貨渠道正是梁某。據悉,去年6月,梁某因涉丁某的案件被拘后,祁某也曾被公安調查。不過,因其經營數額不夠法定標準,未被檢方公訴。
去向或為醫學研究或為工藝品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人類頭骨去向大致有兩類:一類是被制成了工藝品,還有就是被用于醫學研究。
據吉某被抓后向警方交代,他最初得知人類頭骨可以賣錢時,就是聽說有些青海的銀匠要把人類顱骨雕刻成工藝品進行銷售。記者在潘家園市場走訪時,多名攤主也表示,一些人頭骨確實是被雕刻了飾品圖案和花紋才銷售的,“一些講究新潮、個性的人買回去就當作工藝品擺在家里,也有人說要拿回去‘辟邪’。”
此外,記者在互聯網上發現,淘寶網有不少網店都在銷售仿制的人頭骨制品,價格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記者聯系幾位店主,對方都表示沒有真的人頭骨賣。一位店主說,幾年前,網上有人公開銷售真的人類頭骨,但自從禁止尸體買賣的規定出臺后,就幾乎沒人敢賣了。
這位店主告訴記者,據他了解,境外的一些牙科診所和醫學院曾大量收購人類頭骨,“聽說國外的牙科診所特別多,他們買回去制成牙具模型或用于其他醫學方面的研究”。但是否真的如此,這位店主表示自己也沒有核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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