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規范與漢字社會應用
隨著漢字及其使用社會關注度的不斷提高,以及《通用規范漢字表》研制工作的推進,關于漢字規范的問題也不斷地引起討論甚至爭論,作為一名語言研究者和語文工作者,我也想談一點個人的看法。
漢字規范促進漢字應用
漢字規范不是新中國成立以后才有的,而是一直與漢字使用相伴隨。漢字在300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一直處于變動與相對穩定之中,而歷朝歷代都對用字有基本的規范要求。《史籀篇》、《倉頡篇》、《凡將篇》、《急就篇》、《字樣》、《干祿字書》、《龍龕手鏡》、《字鑒》、《俗書勘誤》、《康熙字典》及《佩文韻字正》等,都是歷史上厘定當時漢字的文字范本。縱觀漢字規范的歷史可以發現,漢字規范與社會發展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當亂世時,文字也呈現亂象;當治世時,文字也得到治理趨于穩定。漢字的規范有兩種途徑:順其自然約定俗成;政令強制法定求同。這兩種途徑看似矛盾,實則是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約定俗成的“規律”借助政策法令加速其社會應用,而政策法令以約定俗成的內容為基礎對其因勢利導。
新中國成立以后的漢字簡化總體上是好的、成功的,是應該肯定的。20世紀以來,在楷書被社會穩定沿用的狀況下,漢字規范主要以規范字符為主,而其中一項重要的規范工作,就是因應社會使用的“避難就易”而進行的漢字簡化。關于漢字簡化,我在1992年發表的《論漢字簡化》一文中有過詳細論述,其中的基本觀點至今仍有借鑒作用,在此簡述其要旨。一是漢字簡化不是人為地、主觀地憑空創造,而是有深遠的歷史傳承和廣泛的群眾基礎。二是漢字簡化在總體上是正確的,實際社會應用效果是好的。三是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對待漢字簡化必須極為慎重,漢字的形體應當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文章中也談到簡化漢字使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今后還應繼續深入研究。
漢字繁簡問題的爭議
近期,圍繞著漢字的簡繁問題,討論很多。其中也有建議恢復繁體字使用的聲音。分析這些意見,有的是出于關心社會語言文字使用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有的是關心漢字與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的,有的是對當代社會語文生活不夠了解的,當然,也有個別人是出于個人愛好或其他目的的。有爭議是正常的,但是只要面對我國的語言文字實際使用狀況,就會明白,有些爭論是沒有必要沒有意義的。根據我們的調查顯示,全國閱讀繁體字書報困難程度的比例為,“基本沒有困難”的占22.71%,“有些困難但憑猜測能讀懂大概意思”占35.98%,“困難很多”占41.30%。平時絕大部分的人寫簡化字,只有0.92%寫繁體字。對廣告、招牌、標語使用繁體字,66.95%的人無所謂。
除中國大陸外,簡化字在國際上的使用范圍也在不斷擴大。近期的一些網絡調查顯示,民眾支持恢復繁體字的比例也遠遠低于贊成繼續使用簡化字的比率。簡化漢字在我國已經使用了半個多世紀,截至2004年,我國平時主要使用簡化字的比例已占95.25%,也就是說,全國十億以上的人主要使用簡化字。這是無可否定、無可爭辯、無可改變的事實。停止使用簡化字恢復使用繁體字,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假如有人不顧現實想要這么做,中國語文生活將會出現怎樣的狀況,大致可想而知。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以漢字社會使用的大局為重,不能再折騰了!至于海峽兩岸漢字及其使用問題,最實際可行的是維持現狀,加強交流,多作溝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適應,求同存異,逐漸縮小差別,順應文字社會應用的自然發展。
再說,事實上漢字的簡繁兩體從來都是一個統一的文字體系,而不是截然不同的兩個獨立體系。簡化漢字是國家通用文字,但繁體漢字也有其使用空間,尤其在書法藝術、古典文獻、中醫藥學以及傳統文化等方面更是不可或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這方面有明確規定。以前在簡繁漢字爭議中出現的某些情緒化、個人化的言論,忽視了漢字最重要、最本質的屬性:社會應用。而回顧歷史,無論是專家行為還是政府推動,漢字簡化和漢字規范的最根本的出發點就是服務社會應用。國家制定的語文政策或者規范標準,要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以利于使用語言文字進行社會交際,而任何變動都應該是因應社會大眾應用的需求,而不是取決于少數人的個人好惡。
漢字規范仍需延續
《通用規范漢字表》的研制是過去規范工作的延續,是我國當今社會生活、文化生活和語文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它對我國漢字社會應用的規范作用意義重大,值得我們期待。上世紀80年代中期,國家語委鑒于過去制定的用字表存在某些不統一不周密甚至相互矛盾的問題,已經提出全面清理現行字表、制定通用漢字表的想法,但因各種原因一直延至本世紀初。《通用規范漢字表》自立項到研制工作完成,歷時8年,集中了國內眾多文字學家和語言文字工作者的心血和智慧,在研制過程中體現了語言規范應該遵循的科學性、政策性、社會性、穩妥性的原則。漢字作為漢語的載體,要在信息化、數字化時代更好地發揮作用,必須走規范化標準化之路,同時為了大眾更好地交流與溝通,社會用字也需要規范。從現有資料看,《通用規范漢字表》基本體現了現在社會語文生活中通用漢字的字量、字級和字形規范。該表把通用漢字分為三級:分別滿足漢字社會應用的基本需求和專門需求,體現了漢字社會應用的層級性和多樣性。一級的3500字和二級的3000字是通用字,以現代漢語平衡語料庫用字頻率為基礎確定收字量,保證了一定字量的社會用字覆蓋率,符合《通用規范漢字表》的通用性質,基本滿足了社會大眾的用字需求。三級的1800字作為通用規范字表的補充,所收的字是一些領域的常用通用字,基本滿足這些領域的用字需求。
《通用規范漢字表》作為專業性很強牽涉面又很廣的部門規范,要為公眾所理解和接受,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也很艱巨。任何政策和規范,一旦不為社會大眾所理解和接受,脫離社會應用,就會失去存在意義和價值。因此,做好《通用規范漢字表》的宣傳解釋工作尤為必要,畢竟漢字是我國法定的通用文字,我們的現代社會生活離不開漢字使用,有關漢字的一舉一動,都可能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因此也建議,字表在更廣泛的范圍征求意見,力求絕大多數群眾的了解、理解、支持與接受,并在社會應用中積極消化該字表。其實,公開征求意見的過程也是宣傳漢字規范、改善漢字社會應用的過程,這對漢字社會應用的健康發展、和諧社會語文生活的構建具有重要意義。
陳章太
(作者系國家語委原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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