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要養多少人
中國歷代人口統計數據表明,中國古代戶均人數為5人左右。海瑞在淳安的時候,淳安一縣有11371戶,46505口,平均每戶4口,而官員的家庭人口則遠遠超過了這個平均數。海瑞的家庭結構已經相對簡單,但也已不止十口,其他官員的家口龐大可想而知,《紅樓夢》中的賈府為我們提供了一幅生動的圖景。
根據日本學者衣川強先生的估計,宋代官員家庭平均為30人光景。宋代是中國歷史上文化昌盛發達的時代,眾所周知,唐宋古文八大家中有六位生活于北宋。他們之中有幾位偶爾也談到自己的家庭情況。比如王安石說靠自己的俸祿為生的有數十人;蘇軾在被貶官的路上,攜家挈口,跟隨左右的還有20余人。其他有名的文人,比如楊億說有30余人依賴自己生活,石介說有50多人,張耒、陸游則說過靠自己的俸祿生活的有10人。因此,大略估計一下,宋代官員的家庭平均是30人光景。
明清時代的家庭人口與宋代是不是一樣呢?按道理來說應該是一樣的,但是史料表明似乎明清時代的官員家口絕不止30人。以清代為例,在乾隆七年(1742)進士考試的殿試試題中,乾隆說“凡州縣蒞任,其親戚仆從仰給于一官者不下數百人”,就是說靠一個州縣官員生活的有數百人之多。乾隆的這個說法自然不會是信口胡說,因為這個說法還有幾個人說到,甚至還不止數百人。如康熙四十一年(1702),御史劉子章上了一份奏折,說:“臣見外任官員,除攜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數百人”(《節仆從以省擾累疏》,賀長齡輯《皇朝經世文編》卷十六)。就是說,不算官員的妻兒兄弟等直系親屬,僅僅是為其家庭服務的家人奴仆就有數百人。乾隆年間人阮葵生也說:“近日州縣長隨,多者數百人矣。”(《茶余客話》卷四)道光、咸豐時期的王侃則說,漢代的制度是諸侯王可以有奴婢二百人,關內侯三十人,而現在州縣的長隨,“多者過于漢之列侯,少亦過于關內侯”(《放言》卷上)。“長隨”,是官員的仆人。數百人之說似乎尚不算是過分,還有更為危人聳聽的,如說督撫“置買奴仆太多,有至千人者”(福格《聽雨叢談》卷五)。〔1〕
為了控制官員的家人數量,朝廷不得不正式發文,如康熙四十一年吏部議準:漢族地方官所帶奴仆,總督、巡撫限50人,布政使、按察使限40人,道臺、知府限30人,同知、通判、知州、縣令限20人,州同、縣丞以下限10人。這是奴仆,是男性家人,女性家人即仆婦、婢女也按這個標準執行。以上的標準是針對漢族地方官的,而旗人的標準又不一樣,總督、巡撫的家口是不得超過500名,其他官員在漢族官員的基礎上準予增加一倍。(《清圣祖實錄》卷二○八)這就是說,一位七品縣令,如果他是漢族的,他所帶的仆從可以是男性20人、女性20人,共40人,而滿族官員則可以達到80人。但是,這個標準中的仆從好像還是不完全的,因為咸豐、同治時期人福格在其所著《聽雨叢談》中說,“廚役等不在此數”,就是說管飲食等方面的人員不算在內。那么,即使嚴格按照康熙四十一年確定的標準來執行,一個縣令的仆人少說也有幾十個。事實上,恐怕許多縣令會突破康熙四十一年的標準。雍正六年(1728)曾任山東新泰縣令的朱成元被查處,抄家的結果是朱縣令家口總共有86人,考慮到朱縣令是旗人(見乾隆《蒲臺縣志》,朱縣令的事詳見本書《送禮政治》一文),86人中包括直系親屬,因此仆從可能沒有超標,但接近超標的限度了。
這樣問題就出來了,我們知道,宋代是中國歷史上官員待遇最好的朝代,那么宋代官員的俸祿夠花了嗎?僅以養活家口而論,研究者得出的結論就很悲觀。衣川強先生的結論是這樣的:“能夠全賴俸給生活的官吏,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純靠俸給生活的官僚是不可能有的。”〔1〕這就是說,哪怕宋代官員的薪水很高,而平均家口以30人計,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和消費項目來計算,一般來說宋代官員的俸祿仍然是不夠養家糊口的。這是一個讓人沮喪的結論。它似乎證明,中國歷史上的官員貪污(如果獲取法定收入之外的收入都算是貪污的話)是必然的,無論工資多少都是沒用的,哪怕是調整到像宋代那樣給國家財政造成很大負擔的標準,仍然不能使官員養活他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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