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司副司長歐鴻23日說,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主要用于保障民生、農村和交通等公共基礎設施、生態環保等項目,沒有投入到工業品生產項目上,更沒有安排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型產品的生產建設項目,因此不存在低水平重復建設問題。
針對社會上個別學者擔心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的使用效率問題,歐鴻23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安排的項目大多數都列入了“十一五”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導向,預計可帶動社會總投資規模4000億元,對于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改善民生,增強經濟發展后勁,具有重要意義。
他說,為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嚴防各種違紀違法行為,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為成員單位的24個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檢查工作組已分赴各地開展檢查工作。他們將對各地資金的使用,項目的安排進行全過程的監督。
發展改革委上周宣布,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計劃已全部下達。這些計劃共分6類,包括廉租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其中中央投資100億元;農村沼氣、飲水、通路、通電、通郵工程、重大水利工程等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央投資340億元;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央投資250億元;基層衛生、計劃生育服務體系、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等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社會事業發展項目,中央投資130億元;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工程,中央投資120億元;自主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項目,中央投資60億元。
據了解,在中央決策之初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11月初緊急安排新增中央投資時,多次強調新增投資必須符合下列投向和要求:既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又有利于推動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既有利于拉動當前增長,又有利于增強經濟發展后勁;既有效擴大投資,又積極拉動消費;既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又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積極性,積極引導企業、銀行和社會資金增加投資。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安排投資時,發展改革委遵循上述原則,優先安排符合規劃要求、前期工作完備、產業關聯度高、帶動作用強的項目,以帶動設備、材料訂貨和土建安裝工程,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有效拉動當前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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