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居住文化的歷史十分久遠。
考古資料提供的確鑿證據表明,遠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藏族的民居建筑便有了相當的發展和較高的水平。昌都卡若遺址共發掘出房屋基址28座,有圓底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三種類型。卡若遺址房屋建筑是藏族民居建筑的濫觴。在其后幾千年的演進中,藏族的民居不斷得以發展、豐富和完善,并帶著厚重的時代印跡。公元前二世紀藏族建筑史上出現了第一座宮堡式建筑雍布拉康。赤松德贊時,在賢良之臣赤桑雅拉倡導下,將山上居民遷往河谷平地,人們從過去居住于山上的石頭城堡遷到田間地頭建屋而居,組成村落,居住習俗發生了重大變化,由此出現了《唐書》記載的吐蕃“屋皆平頭”的居住形式和格局。
千百年來,藏族民居的基本建筑和農區城鎮屋皆平頂的居住形式一直延續至今。當然,社會形態、宗教觀念、地理條件等社會和自然因素在民居中有著深深的烙印。今天,時代前進的腳步更為古老的藏族民居打上了鮮明的時代印跡。
西藏農區民居的特點
藏族民居的形式和結構因不同地域的地理環境、氣候條件和生產方式的不同而表現出較大的差異。從總體上看,西藏農區(含半農半牧區)的民居,大都是二三層的樓房或一層的平房,也有高達四五層的建筑物。“屋皆平頂”是其主要特征。
“屋皆平頂”的藏式民居建筑式樣和風格從有關史料可知至少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舊唐書·吐蕃傳》稱邏些城“屋皆平頭,高至數十尺。”《新唐書·吐蕃傳》亦云“屋皆平上,高至數丈”,由此可知吐蕃時期民居的建筑面貌。時過一千余年后成書的《西藏志》,記述其時的西藏房舍:“自爐至前后藏各處,房皆平頂,砌石為之,上覆以土石,名曰碉房,有二三層至六七層者。凡稍大房屋,中堂必雕刻彩畫,裝飾堂外,壁上必繪一壽星圖像。凡鄉居之民,多傍山坡而住。”這些記述與西藏腹心地區的民居情況基本相合。
西藏農區的樓房多為二層,一般為石木結構。墻體多為石砌,一層方石疊壓一層碎薄石,以泥合縫。有的地方,墻體下部為石塊壘砌,上部墻體為板夯土墻。還有的地方,作墻體的材料為土陪坯磚,往往以石、土、磚混合使用作墻體:墻體下部為石砌,中部為土夯,上部是土坯磚。墻體逐漸向上收縮,但內壁保持垂直。在內部建筑構造上,梁和柱不直接相連,柱頭上平擱短斗,短斗上擱長斗,長斗上擱大梁,梁上鋪設檁條,檁條上再鋪木棍,然后捶筑“阿嘎”土做成樓面或屋面。有的地方沒有“阿嘎”土,則用一般的粘土夯實作頂。屋頂均為平頂,一般在屋頂四周的墻上還要加砌女兒墻,在屋頂四角搭建約半人高的墻垛以插掛經幡。
住宅樓大多呈正方形或縱長形,底層為圈養牲畜,堆放雜物用,一般不開窗。二層為活動的主要場所,包括主室、貯藏室、經堂、樓梯間等。一般將前面較大的房屋作為主室,左右的小房間作貯藏室,樓梯間多位于主室右邊的靠墻處,從這里可以通到各室及上下樓層。一般民居的頂層就是第三層,也有少數蓋有四五層的。頂層多分作兩部分,前為曬臺,后為平頂屋,此屋既可作生產或生活性用房,又可裝飾用作經堂或接待喇嘛、貴賓用。曬臺則是人們晾曬作物、打曬糧食、平日勞作和休息的地方。
農家的住宅多為一家一院。院墻有用柴薪堆積而成的,有夯墻的,也有土坯磚壘建的。宅院的門一般都南向而開。
昌都一帶為高山峽谷地帶,大面積的平地較少,民居大都依山而建。一座座樓房毗鄰相接,高低錯落有致,加之窗戶門楣多著彩繪,畫棟雕梁,氣勢非凡,甚為壯觀。
林芝、波密一帶的民居住宅樓不用土石作墻體,整個建筑材料幾乎全是木材:以木柱作樁、木梁作架,木板作墻和地板。屋頂也用木板,且結構為斜坡形。“屋皆平頂”在這些多林木多雨水的森林地區不相適應。
阿里民居也以二層樓的房屋為主,人們一般夏天居住于上層,冬天住下層。有的地方還有窯洞和房窯結合的形式。窯洞民居僅存于阿里部分地區,在古格王朝時期曾相當盛行,現在已不多見。
除樓房外,西藏各地還有大量單層建筑的平房。平房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樣式與樓房建筑無異。平房的宅院一般較大,多砌高大的圍墻,宅院內圈養牲畜、堆放雜物,還是人們勞作的地方。現在,仍有許多人修建單層的“退休房”,只是占地更寬、設施更完備,裝飾更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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