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新世紀以來,各種形式的區域經濟合作蓬勃興起,在促進區域及世界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自由貿易區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種形式,自由貿易區簡稱自貿區,是指兩個或多個經濟體,在WTO 承諾的基礎上,相互逐步取消絕大多數產品的關稅和非關稅措施,開放服務業和投資市場,實現貿易、投資的全面自由化。但是在歐盟、北美等自由貿易協定成員之間達成的優惠關稅稅率安排對區域外的發展中國家發揮比較優勢造成了一定影響,尤其對發展中國家最大的出口導向型經濟體中國和東盟,這種挑戰尤為嚴峻。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逐漸成為促進中國和東盟之間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必然選擇。
東盟是東南亞國家聯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簡稱ASEAN)的簡稱,有10 個成員國: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其中,前6個國家加入東盟的時間比較早,是東盟的老成員,經濟相對發達;后4 個國家是東盟新成員。
對中國而言,從東盟的地理位置、發展水平、經貿關系和經濟結構方面看,東盟10國應成為中國開展區域經濟合作的首選伙伴。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不僅有利于中國建立符合自己利益的產業分工鏈,有效地迎接外來挑戰,而且有利于促進國內的改革開放,通過打開南下出海通道,為中國西部開發戰略提供助力,為中國在東亞更大范圍內開展經濟技術合作積累經驗。這將成為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中國在東亞經濟合作方面的又一重大突破。
對東盟國家而言,1997年發生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使東盟國家此前的高速經濟增長暫時處于停頓。從1999年開始,東盟各國經濟雖然開始出現恢復的跡象,但尚未完全走出金融危機陰影,急需外部經濟需求的拉動。此時,美國經濟增長卻開始放緩,使東盟國家的外貿、外資受到嚴重影響。中國經濟卻正處于快速增長時期,特別是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對東盟各國的經濟發展起到越來越大的帶動作用。因此,東盟國家希望能從中國得到更多的經濟支持,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無疑是明智選擇。
20 世紀90 年代以來,我國與東盟的經濟聯系日益緊密,雙邊貿易持續攀升。2000年11月,在新加坡舉行的中國-東盟第四次領導人(“10+1”)會議上,朱镕基總理首倡就建立中國-東盟自貿區進行研究。得到了東盟各國領導人的積極響應。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2002 年11 月4 日,我國與東盟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決定在2010 年建成中國—東盟自貿區,并正式啟動了自貿區建設的進程。
2004年1月1日,標志著中國-東盟自貿區先期啟動的“早期收獲”安排開始實施,自貿區進入實質性降稅階段。根據雙方已達成的協議,“早期收獲”產品范圍為《稅則》1-8章的產品(馬來西亞、老撾、越南、柬埔寨等國分別排除的部分產品除外),大約500個稅目(按我國2002年稅則計),還包括中國-印尼、中國-馬來西亞以及泰國-中國等雙邊適用的1-8章以外的個別產品。在降稅安排上,根據《框架協議》的規定,中國與東盟6國自2004年開始降稅,2006年降為0;越南及老、柬、緬三國,自2004年開始降稅,2010年降為0。作為“早期收獲”安排的附加,根據雙方簽署的協議,我國和泰國于2003年10月1日起對蔬菜、水果(《稅則》第7、8章產品)實施零關稅。2004 年中國與東盟早期收獲產品貿易增長40%,超過全部產品進出口增長的平均水平。
2004 年11 月,雙方簽署自貿區《貨物貿易協議》,并于2005 年7 月開始相互實施全面降稅。如果說2004年1月1日實施的“早期收獲”是中國-東盟自貿區序幕的話,2005年7月1日的全面降稅則是正劇的開始。根據協議規定,除“早期收獲”產品外,雙方的產品分為正常產品和敏感產品兩類。中國和東盟六國的敏感產品均不得超過400個6位稅目、進口金額不超過2001年進口總額的10%,其中的一般敏感產品應在2012年將關稅削減至20%以下,在2018年進一步削減至0-5%,高度敏感產品在2015年將關稅削減至50%。中國和東盟10國正常產品的降稅模式見下表。從2005年7月1日起,正常產品根據降稅模式開始全面降稅。
中國、東盟六國正常產品降稅模式
稅率(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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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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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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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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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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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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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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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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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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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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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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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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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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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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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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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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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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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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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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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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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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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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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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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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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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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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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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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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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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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加2個限定條件:
(1)2005年40%的產品稅率為0-5%
(2)2007年60%的產品稅率為0-5%(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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