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張蔚然吳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10日在北京回答有關香港個別組織搞“五區公投”的問題時說,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已有正式談話,就中央的立場進行了非常清楚的闡述。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10日舉行主題為“人大立法、監督工作”的集體采訪。有香港記者提問,5位香港的立法會議員辭職,因為不滿政改的咨詢,他們以公投運動的方式對這個問題進行一些民意調查。請問這種做法是否違反基本法?
李飛表示,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有關決定,去年11月份,香港特區政府組織了3個月的2010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公眾咨詢。該咨詢活動已經結束,按照法定程序,下一步特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出有關的修改法案。
他說,在這個過程中,個別組織搞了所謂的“五區公投運動”。對此,1月15日,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有一個正式的談話,這里已經就中央的立場進行了非常清楚的闡述。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曾于1月15日就香港個別社會組織針對香港未來政制發展問題發動“五區公投運動”一事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不符,是從根本上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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