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15時,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16位委員代表作大會發言。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哈爾濱翔鷹集團董事長 劉迎霞]我發言的題目是《增強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信心》。
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及時實施強有力的經濟刺激政策,使我國經濟率先總體回升向好。但與此同時,經濟運行中新老矛盾相互交織,經濟結構不合理、發展方式粗放的問題也進一步凸顯出來。我國正面臨著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雙重任務。
我認為,在當前經濟調整轉型的關鍵時期,如何適時將應對危機的信心轉化為民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信心,充分激發民營經濟蘊含的巨大活力,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已成當務之急。一方面,在政府刺激政策將經濟強力“拉”起來之后,面對經濟增長內在動力仍顯不足、就業壓力不斷增大的復雜局面,應當出臺新的接續政策,以激活和帶動民間投資。而數以百萬計的民營企業能激發和提高整個市場的競爭度和活躍程度,不斷創造投資和消費需求,吸納大量勞動力就業。另一方面,轉變發展方式,不僅是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的需要,對廣大民營企業而言,更是提高人力資本和創新能力的內生需求。由于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產權清晰,具有靈活的創新激勵機制,有利于人力資本的培育和增長,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方面顯示出越來越大的優越性。
黨中央始終關心和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五年前,國務院專門出臺加快非公經濟發展的“36條”措施。在去年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關鍵時期,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29條”)。在黨和政府親切關懷下,民營經濟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障礙。比如,對民營企業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目前在有些地方、有的領域還沒有完全落實。又如,有的地方政府不尊重非公經濟產權,隨意沒收違規個體戶的財產。再如,有的國有企業利用自身壟斷優勢,在房地產、酒店業等競爭性領域無度擴張,使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受到擠壓。這些現象雖然是少數,但會對廣大民營企業發展信心產生不利影響。
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生動地說明,民營經濟是我國生產力中最充滿活力的積極因素。只要加大政策扶持,營造良好環境,民營企業一定會釋放出更大能量,擔當好時代賦予的使命,成為增加就業、科技創新、創建和諧社會以及締造更多世界知名品牌的主力軍和生力軍。為此,我建議:
第一,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落實非公經濟“36條”。“36”條是個好文件,但好文件必須落實好,才能真正改善民營企業的發展環境。建議國務院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加大“36條”貫徹實施力度,使之能夠切實落實到位,并與“29”條相銜接,形成更加有利于民營企業科學發展的政策環境、輿論環境和外部環境。
第二,加快推進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建議國務院明確規范和嚴格約束國有企業不要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之外去追求“做大做強”,騰出更多的發展空間,讓民營企業能公平參與競爭。同時,進一步提高國家對國有資本的分紅比例,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納入公共預算范圍,使財政資源更多地用于促進民生改善和社會事業發展。
第三,進一步加強對民營企業的產權和經營權保護。有關部門應當增強相關政策的穩定性,減少企業面臨的不確定性,切實尊重民營企業的合法產權和經營權,促進民營企業樹立長期經營策略。
第四,加強對創業型和創新型民營企業的政策扶持。建議有關部門設立針對普通創業型企業的國家級投資引導基金,使創業型企業能得到更多的創業資本支持。同時,應加大稅收優惠力度,積極鼓勵創新型民營企業加快發展,為擴大就業、拓展市場邊界、提高國際競爭力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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