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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政府公共管理服務職責
近年來,中國政府積極發揮人力資源公共管理與服務的職能作用,加快職能轉變,健全政府責任體系,努力為勞動者的體面勞動和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與社會環境。
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長期以來,中國面臨著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總量性矛盾,穩定和擴大就業的任務十分繁重。中國政府始終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以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人力資源為出發點,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城鄉勞動者提高整體素質,逐步實現更加充分的社會就業。不斷強化各級政府在促進就業方面的責任,持續加大公共投入,促進平等就業。通過加強就業援助,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實現就業。建設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服務。通過政策扶持和市場導向,解決了國有企業3000多萬下崗職工再就業問題,實現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的并軌。2005年至2009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5000多萬人,農業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就業近4500萬人。200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人數921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4.3%。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中國政府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實施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部分社會保險費率、相關稅收減免等政策,鼓勵企業穩定和增加就業。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開展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多渠道開辟就業崗位。以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重點,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2009年全年城鎮新增就業超過1100萬人,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7.4%,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超過500萬人,困難群體再就業超過150萬人。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在國家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中國歷來重視人才工作,進入新世紀作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大決策,努力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建設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人才隊伍。2001年,中國政府將實施人才戰略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2006年以來,加強對人才資源開發的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先后制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三個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確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人才優先發展的戰略布局,統籌城鄉、區域、產業、行業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資源開發,促進人人平等享受人才政策和平等參與人才開發,努力實現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
為適應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中國政府設立“863 計劃”、“97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科技計劃(基金),建設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工程實驗室,實施“百千萬人才工程”、“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重大人才項目,不斷增加科技投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培養造就了一支具有較大規模和較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隊伍,引進了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2008年,全國研究與發展(R&D)折合全時人員達196.54萬人年,其中科學家和工程師159.34萬人年,分別是1991年的2.9倍和3.4倍;全國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146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642個,博士后研究人員達7萬多人。為適應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需要,中國政府實施國家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建立公共實訓基地和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努力培養造就一支門類齊全、技藝精湛的技能人才隊伍。國家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實施農村實用人才素質提升計劃和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全面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的科技素質、職業技能和經營能力,大力培養教師、醫生、農業技術人員等農村發展急需人才,鼓勵和引導各類人才向農村流動。
促進教育公平
全面實現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從2006年開始,中國政府改革并逐步調整完善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并從2008年開始,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將九年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國家財政保障范圍。
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中西部農村初中改造工程、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建設規劃等扶持計劃,努力縮小城鄉和區域差距,保障困難群體接受教育。
健全國家助學體系。中國政府在普通高校、職業學校實行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制度,加大資助力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2009年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受助面達到90%,高等學校學生受助面超過20% ,資助學生4306萬人次。從2009年開始,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
加強人力資源培訓
國家把干部教育培訓擺在突出位置,制定頒布了《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2006—2010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和《關于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的實施意見》。圍繞政府中心工作以及職位要求,對公務員進行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實施對口培訓計劃,促進學歷培訓,實行掛職鍛煉,有效開發公務員人力資源,促進公務員職業的發展。國家對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有計劃、有步驟地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發展的重要領域,對中高層專業技術人才,開展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的專項培訓,2005年至2009年,共培訓300萬名中高級專業人才。構建分層分類的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體系,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逐步形成以需求為導向,政府主導與單位自主相結合,個人履行義務與自覺自愿學習相結合的繼續教育運行機制。2009年,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達3000萬人次。為加強西部地區人才開發,中國政府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西部地區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實施新疆、西藏少數民族科技骨干和青海三江源地區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計劃。2009年共培養2888名少數民族科技骨干人才和急需專業技術人才。
針對不同群體就業需要和勞動者職業生涯發展不同階段需要,國家開展相應的職業培訓,建立了以技工學校為骨干、職業培訓機構為補充的職業培訓體系,并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職業培訓等方面的作用。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技工學校和就業訓練中心6000多所、民辦職業培訓機構2萬多所;建立巾幗科技示范基地26萬多個,為1.2億人次婦女提供各類教育培訓,增強了婦女的自我發展能力。針對城鄉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實施勞動預備制培訓,幫助其掌握一門職業技能或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后再進入勞動力市場。針對失業人員開展再就業培訓,加強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針對有創業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能力培訓,提高其創辦小企業的能力。針對擬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的農村富余勞動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施“陽光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星火科技培訓”、“雨露計劃”等專項培訓,提高其轉移就業能力。
為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1994年以來,國家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截至2009年底,全國累計有1843.3萬人取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累計有超過1 億人次取得不同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完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
逐步增加公共投入。2008年,中國人力資本投資占GDP 比例達到10.75% 。2009 年,中央財政用于教育支出1981.39 億元人民幣,比2007年增長84.1% ;用于醫療衛生支出1273.21 億元人民幣,比2007 年增長91 66%;用于就業和社會保障支出3296.67 億元人民幣,比2007 年增長43.2% ;用于科學技術領域的支出1512.02億元人民幣,比2007年增長51.2% 。
完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建立縣區以上綜合性服務機構,街道(鄉、鎮)社區服務窗口以及就業訓練、創業服務等服務實體,形成了覆蓋省、市、縣(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的五級服務網絡。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縣(區)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1萬多個;街道、鄉、鎮服務窗口共3.7 萬個,覆蓋了97%的街道和89%的鄉、鎮。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職能不斷增強,免費開展政策咨詢、市場供求信息發布、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援助、創業服務,承擔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管理,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檔案管理、考試認證、專家服務等服務項目。
提高人力資源服務的信息化程度。實施“金保工程”,初步建立以中央、省、市三級網絡為依托,覆蓋全國的統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子政務系統。通過發行社會保障卡,開通12333專用公益服務電話號碼、短信平臺和建立政府服務網站等形式,為政策咨詢、信息獲取、業務辦理、個人賬戶查詢等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務。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先后頒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針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管理,逐步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滿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黨政機關推行公務員制度。從進入隊伍到職務晉升引進競爭機制,普遍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促進了優秀人才脫穎而出。2006年至2009年,全國通過考試共錄用公務員52.8萬余人。2003年至2009年,全國共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4萬人,各級黨政機關通過競爭上崗走上領導崗位的干部共33.9萬人。在干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管理監督等環節充分發揚民主,民主推薦成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民意調查、民主測評得到廣泛運用,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干部交流力度不斷加大,重點部門、關鍵崗位領導干部交流形成制度,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人才戰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和支柱產業及重大項目的建設,加強了市、縣和中央國家機關、省級黨政機關之間領導干部的相互交流,從中央國家機關和東部發達地區選拔大批干部到西部地區掛職、任職。2003年至2009年,全國機關干部共交流230.2萬人。完善職務任期、退休和辭退、辭職等制度,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機制。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合理體現了工作職責大小與工資高低的關系。
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通過簽訂聘用合同,規范單位和職工的人事關系。建立崗位設置、公開招聘、競爭上崗、考核獎罰、辭職辭退等制度,逐步形成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截至2009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達到80%。2009 年,22個省(區、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中,采用公開招聘方式的占總數80%以上。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初步建立了與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和鼓勵創新創造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了事業單位各類人力資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國有企業人事制度不斷健全完善。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國有企業推進規范董事會的建設,為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體制保障。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選拔任用、業績考核、激勵監督等管理制度。建立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職工民主參與、政府監控指導的工資分配制度,促進了企業的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注重發揮市場配置人才的基礎性作用,初步建立起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2003年至2009年通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方式選聘的經營管理人才,從33.4萬人增加到52.1萬人。
建立國家榮譽和表彰獎勵制度
中國政府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國家榮譽和獎勵制度。國家設立“全國勞動模范”和“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授予在國家建設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勞動者。
1989年以來,中國政府一般每五年召開一次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對全國各行各業涌現出的先進人物予以表彰,其中授予工人、農民、企業管理人員等“全國勞動模范”榮譽稱號,授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截至目前共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全國先進工作者”14578人。
國家設立科學技術獎,獎勵在科學技術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自2000年以來,共有27772人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其中有16名杰出科學家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設立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稱號,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是國家在科學技術領域和工程科技領域設立的最高學術稱號,截至2009年底,共評選產生中國科學院院士1143人、中國工程院院士861人。自1990年起,中國政府實行政府特殊津貼制度,向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頒發榮譽證書,發放政府特殊津貼。到2009年,全國共有15.8萬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建立全國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表彰制度,自1999年以來共有200人獲得“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稱號。建立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制度,自1995年以來已有120人榮獲“中華技能大獎”稱號,2976人榮獲“全國技術能手”稱號,樹立了一批中國高技能人才楷模人物。建立全國農村優秀人才表彰制度,自2000年以來已表彰了160名全國農村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