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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逼成寵物犬的導盲犬——視障人陳燕積極爭取導盲犬通行權
2010年9月29日,沈陽地鐵運行的第三天,沈陽市政協委員、市盲協副主席田鳳霞帶導盲犬體驗沈陽地鐵。(資料圖) |
【事件回顧】
2013年2月25日,視障人陳燕在微博上求助:還沒有導盲犬去過海南,不知這次當地是否接受導盲犬進入公共場合,此外,每次帶“珍妮”坐飛機都要辦檢疫證明,她也不知道海南在哪里可以辦理,希望得到幫助。海南網友們看到微博后紛紛轉發,并為其提供幫助。最終促成陳燕和導盲犬的海南之行。這也是陳燕發起的“一人一狗走天涯”,帶著導盲犬宣傳普及導盲犬知識活動的其中一站。
【北京一加一分析評論】
導盲犬能否出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已經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同時一直以來也是一個懸而難決的問題盡管《公約》第九條無障礙對此有所涉及,但我國的相關法律《殘疾人保障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中規定都比較含糊,,將責任推給了“依照相關規定”。這也導致每每視障人攜帶導盲犬出行被拒后只能從道德上獲得一些支持,卻難從法律層面獲得實際支持的原因。
而2013年11月底,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了《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草案)》,新增加了“攜帶訓練合格的導盲犬等工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受限制”的規定。這個確定已經非常明確。但陳燕帶著導盲犬乘坐地鐵時仍舊遭遇了拒絕。
當然,導盲犬能否出行,這不止是個法律需要落實的問題。因為它涉及的不止是殘障人的權益,也涉及其他人的權益。在陳燕呼吁視障人攜帶導盲犬出行的權利之時,也有不少健全人因為怕狗,而不愿意在公共場合見到導盲犬。因此,要想解決導盲犬出行,必須是一個多方協商的過程。這里面不僅涉及視障人的無障礙出行,同時還有怕狗人士的擔憂。這就像公交車外放語音報站、十字路口的語音紅綠燈。如何做到既保障視障人的權利,同時又不侵擾到其他人。這里面必須要有多方參與,單純地根據一方的需求來決斷,無論是視障人還是非視障人,都不合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殘障人在這個決策過程中,仍舊處于弱勢地位,導致他們有狗難行,最終大多因為無法出入公共場合,被逼變身成了寵物狗。但與導盲犬同屬工作犬序列的警犬,無論是出入商場還是機場,都是一路暢通,才不管你是怕狗還是愛狗。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兩種工作犬的職責,在很多人看來有高有低,還是他們的擁有者的身份有所差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