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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強。兩年來,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9.77%;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1.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8%,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4.9%,實際增長10.9%。城鎮新增就業2270萬人。2010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1%,比上年末下降0.2個百分點,是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最好的一年。農村貧困人口大幅減少到2688萬人,比2008年末減少1319萬人,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覆蓋城鎮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健全。截至2010年底,全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比2008年末增加0.38億人,達到2.5億多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4.3億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數8.36億人,總覆蓋人數超過12.6億人,90%以上的城鄉人口有了基本醫療保障,全民醫保的大格局初步形成。公民受教育權得到充分保障。2010年,國家免除了全國約1.3億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和教科書費,為約1224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了生活費。到2010年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達100%,小學五年鞏固率達到99%,初中毛入率達到100%。全國文盲率(15歲及以上不識字人口占總人口比重)下降至4.08%。
四川汶川災后恢復重建三年任務已基本完成,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條件和災區經濟發展水平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實現了家家有房住、戶戶有就業、人人有保障。玉樹強烈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恢復重建有序推進,有效地保證了災區人民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