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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與干部兩種陳述
記者輾轉找到已經辭職的賈家灣村原村主任陳明奇。身著桔黃色工作服的陳明奇在榆林市天龍鎂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辦公室里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陳明奇歷任兩屆村干部,他曾以賈家灣村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簽訂過多份對外合作的合同及協議。回顧賈家灣村征地及拍賣土地使用權的經過,陳明奇說擔任村干部的種種難處,談到村委會在拍賣土地使用權前是否征求全體村民同意這一問題,陳明奇承認村委會對此缺乏經驗。
據陳明奇介紹,由于土地使用權是統一規劃來的,而賈家灣行政村分為3個自然村,意見不一致,村委會為此開過十幾次研究會,其間經歷了金融危機發生、地價波動、第一次拍賣流拍等。直至拍賣前表決時,村委會要求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必須參加,村民舉手表決后簽字。
陳明奇說,那次表決會到場的有近70人,只有兩人沒同意。但表決后地價上漲,村民意見又發生分歧。由于表決當場沒有嚴格履行簽字手續,有些人是事后補簽的,更有些人表決時舉手,表決后簽字時又不簽了,所以村委會沒能留存好簽字記錄。
陳明奇的說法與調查報告一致,但賈家灣村村民卻對這一說法表示懷疑。
在中央大道北側建設工地墻內的一家小賣鋪里,記者向在附近散步或曬太陽的村民求證調查報告中講述的內容,并出示了由村民提供的兩頁簽名表。
二村村民韓老虎說,他是村民代表,而“二村只有村主任知道拍賣表決的事”。
62歲的韓老虎拿著兩頁簽字表說:“這是村里開會說同意征地開發時簽的字。”
韓老虎對記者說,征地開發這件事對村民有好處,當時大家就同意開發征地這件事并且簽了字,簽字時這表格上方并沒寫因為什么事簽字,是空白的,后來被人改添上“同意中央大道北側住宅地開發拍賣”字樣。
劉毛毛,二村老黨員,今年76歲。劉老漢坐在小賣鋪的炕上告訴記者:“拍賣沒簽字,不叫我們。”
三村老黨員劉四奇,今年80歲,他接著劉毛毛的話說,賣地這么大的事,他事先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人家干部賣了嘛”。
原三村村主任劉乃清回憶村委會動員拍賣的過程時說,最開始大村干部說與府谷新區合作開發要實行股份制,比例為四六開。等到要拍賣土地時,說是地價起拍160萬元一畝,有兩個買主,又過了一個月左右,不知經過了怎樣的具體協調,到拍賣前一天(2009年8月26日——記者注)下午3時,大村村委會緊急通知,說要召開兩委會,還說明天(8月27日——記者注)上午9時就拍賣。
“前任村支書賈艾平讓表態,我和二村村主任說這事必須經過村民開會,可以今天晚上開。賈艾平說不用開了。村支委委員賈乃和也說不用開。開完會,村委會用16開紙做了個小廣告,一個村貼一張。”劉乃清說。
記者問劉乃清:“村委會的小廣告貼在哪里了?”
“就貼在村里的墻上,一個村就貼那么小小的一張紙。”劉乃清邊說邊比劃。
在賈家灣村委會,記者向賈乃和詢問他對拍賣村集體土地履行村民議事程序一事的看法。
賈乃和說:“不開會(指二村、三村為拍賣土地開會)也行。”理由是:“拍賣公告提前兩個月就在榆林和府谷報紙、縣電視臺刊登和反復播出,村民老百姓應該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