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稱,死亡員工從園區內C4棟宿舍樓上墜下,距離馬向前墜樓的宿舍不遠,“砰的一聲悶響,跑過去看的時候,發現一個人躺在地上,穿著藍色的工衣,下身是黑色的褲子,看上去很年輕。”
120急救車趕到后,宣告男子不治。事發時,正屬于交接班時間。目擊者說,男子可能是在結束晚班后,從宿舍樓內墜下身亡的。
據警方介紹,男子是跳樓自殺。墜樓死者名叫李海,男,湖南醴陵人,中專學歷,年僅19歲,入職富士康42天。
昨天傍晚,深圳政府在線發布來自深圳市公安局的通稿稱,“5月25日6 時35分許,寶安分局接110轉富士康員工報警稱:觀瀾樟坑徑富士康華南培訓中心C4樓有人跳樓”;調查后發現,該員工今年4月12日入廠,暫住觀瀾街道樟坑徑富士康華南培訓中心C4棟404房,現場有目擊者稱看到死者從5樓走廊越過欄桿跳下。經現場勘查、調查及尸體檢驗,死者符合自己跳樓導致死亡。
通稿還透露,警方在其宿舍找到其寫給親人的遺書,稱其自殺是因為心理壓力大,感到現實與其對前途的期望差距較大以及家庭因素等原因,失去生活信心。事件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反應
富士康要求員工簽協議
昨天,一名富士康員工告訴南都記者,“十一跳”發生后,他收到了兩封公開信,后一封來自老板郭臺銘,慰問員工之外,稱會繼續努力改進廠區軟件、硬件建設;前一封名為《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以富士康科技集團的名義發出,大意為,今后員工再發生諸如跳樓自殺等事件,本人或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規之外過當訴求。要求每位員工均須簽字。信中部分段落引起員工不滿。
信件分兩部分,由一條虛線隔開,上半部分是富士康科技集團的通告,下半部分是員工的承諾。通告表示,員工本人或同仁有任何困難均可致電“員工關愛中心熱線78585(請幫我幫我)”,若提供的信息“防止了其他同仁之意外事件發生,公司將給予適當獎勵”;另一方面,對自殺、自殘等意外事件,富士康不支付法律、法規外的賠付項目,“但定會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進行依法補償,并進行合理撫恤工作。”
承諾部分共有3條,均與員工的心理狀況有關。員工需承諾,遇到任何生活、工作問題,一定會及時求助,若導致意外傷亡,不提過當訴求、不采取過激行為困擾損害公司名譽、影響公司生產。員工還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出現困難時,同意公司方面直接與親屬取得聯絡和溝通,“同意公司基于保護本人或他人健康的目的,在本人身體或精神出現異常情況下,將本人送醫治療。”在這封信件的最后,要求員工簽署知情同意書。
昨天,公開信在網絡上廣為傳播,向記者證實信件真實的富士康員工明確表示,自己拒絕簽署,承諾部分內容尤其令他不滿,“這明顯是有漏洞的,送去精神病院,要本人或者家屬同意,怎么可以由公司來決定?如我和主管吵架,我會不會因此被送去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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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樓擬裝鐵絲網富士康下月或提薪
南方日報記者杜嘯天今年以來,深圳富士康已經發生了11員工墜樓事件,造成9死2傷的悲劇。富士康高層方面一直對此頭痛不已,曾爆出郭臺銘親赴五臺山,請來高僧為員工祈福,希望富士康集團能夠擺脫死亡陰影。
昨天,深圳富士康觀瀾分廠的一名員工向記者透露,富士康方面為了防止員工墜樓,近日開始對宿舍樓進行重新裝修完善,有可能在陽臺等平面設立鐵絲網、加建軟體物體等,以應對墜樓事件。同時,在頂樓加建2米的護欄。為防止更多員工從樓頂跳下,目前,富士康方面已安排保安把守頂樓門口,每個門口都有保安輪流值班看守。
此外,該員工告訴記者,為穩定員工情緒,安撫員工,富士康可能會在6月份提薪,提薪幅度在50-100元不等。據悉,富士康每年的提薪慣常時間在7月份。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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