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
頻頻發生的“詐捐”和“被捐”背后,暴露的是目前慈善事業遇到的一些困境,它指向的是如何培育我們的慈善意識,以什么樣的慈善文化來激發人們的自愿捐贈行為。
聚焦:捐贈亂象
近日,章子怡“詐捐”事件在網友逼視下,終于水落石出,“漏捐”的16萬元終于補齊;江蘇泰州2000多名教師則被強行要求“捐”約4000元工資,為當地設立慈善、解困基金,引起輿論嘩然。我們應如何行善?慈善文化該如何營造?本版特刊登下面兩篇文章進行剖析。
——編者的話
章子怡的“詐捐”事件終于逼近真相。8日,其經紀人紀靈靈發表致歉信表示,百萬捐款遭質疑一事,是因團隊工作人員操作失誤所致。章子怡在了解情況后,已立刻將款項差額補齊。同時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也公布了章子怡的捐款情況,顯示共收到其地震捐款100萬元。
到底是團隊工作人員操作失誤所致,還是根本就沒拿慈善捐款當回事,只有當事人最清楚。至于章本人,或許有被冤枉的可能,因為這些事務大多由其經紀人或者團隊操作,具體事宜章子怡不一定知曉。這樣說并不是有意為章子怡開脫,而是說存在這種可能,至于可能性有多大,相信讀者自有判斷。但即便如此,章也難逃其責,畢竟捐款人署的是她的名字。
公平地說,與章子怡的“詐捐”相比,有些企業的“諾而不捐”也好不到哪去。近年來,“捐贈秀”一次又一次地上演。一些企業利用捐贈大做廣告,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捐贈多少,引來公眾的一片贊嘆。然而廣告效應過后卻遲遲不見兌現捐款。據媒體報道,1998年洪災,企業承諾捐款達6億元,但到當年年底,兌現到位的捐款僅有一半;2008年初的雪災中,湖北省民政廳公布消息,1.06億承諾捐款實際到賬僅7383萬元……有業內人士則明確表示,諾而不捐是慈善潛規則,平常年份的到賬率僅7%。一定意義而言,諾而不捐其實也是一種欺騙,與章子怡“詐捐”沒本質區別。
有人承諾捐贈,最終捐款沒到位;有人沒承諾捐贈,最終卻“被捐款”。昨天有報道說,江蘇泰州2000多名教師被強行要求“捐”兩個月增補工資約4000元,給當地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當地教育局領導表示,捐款只是教育部門的建議,并沒有強迫,因為仍有2%的教師沒有捐。
以2%的教師沒有捐來為“強捐”辯解,本身就很荒唐,在邏輯上也根本站不住腳。而這種用行政攤派手段索取愛心基金的行為更是背離了慈善的本義。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是好的,但前提必須是公眾的自愿捐款。以“不在自愿捐款確認書上簽字,則領不到一分錢”的行政命令來要挾大家捐款,這種變味的愛心不再是慈善義務,已經異化為為了完成捐款指標的行政任務。事實上,類似的攤派式捐款并不少見,以至于去年底國資委曾明確發文,建議中央國企拒絕各類攤派性捐贈。央企如此,其他企業和單位也大抵如是。
頻頻發生的“詐捐”和“被捐”背后,暴露的是目前慈善事業遇到的一些困境,它指向的是如何培育我們的慈善意識,以什么樣的慈善文化來激發人們的自愿捐贈行為。企業和個人之所以會諾而不捐,是因為現行的慈善制度存在著“賴捐”的空間和漏洞,如何堵上這個漏洞,需要反思;泰州被捐款事件則凸顯權力對慈善的干涉。權力是用來監督慈善的運行,包括善款的使用和去向、慈善基金的透明化運作,而不是拿來攤派慈善的。
在慈善文化尚須培育的今天,慈善有爭議很正常。但慈善要在爭議聲中前行,而不能總停留于那些偽慈善的爭論上。為此應當清楚,慈善不是道德嘉賞,更不能急功近利,而是發自內心的愛心流露。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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