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民族團結,為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供穩定環境
民族團結,就是各民族之間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和睦相處,互助合作,共同致力于發展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維護祖國統一,促進社會穩定。
多年來,黨和國家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唱響團結、進步的主旋律,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有效途徑,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
從1988年至今,國務院先后召開了四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共表彰了民族團結進步模范4993個,每次大會都會在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2004年以來,對西藏、新疆、內蒙古、寧夏、廣西的大慶活動,中央都會派出代表團前往祝賀,同時幫助自治區扎扎實實解決一批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建設項目。
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基礎是搞好民族關系。我們黨從我國民族關系的實際出發,明確提出“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成為新形勢下鞏固和發展我國民族關系的重要指導原則。
56個兄弟民族情同手足,休戚與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如今,“三個離不開”的思想觀念已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眾心中。
隨著工業化、市場化、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我國在民族關系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時有發生,有的還產生了惡劣影響。鞏固民族團結,就要對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進行妥善處理。2001年9月,中辦、國辦轉發了國家民委等七部委《關于正確處理新形勢下影響民族團結問題的意見》,明確提出,在處理民族關系方面發生的問題時,要始終高舉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的旗幟。
通過不懈的努力,近年來,各級黨委和政府建立健全處理影響民族團結問題的預警機制、快速反應機制和長效機制,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領域的不安定因素,及時消除影響民族團結的重大隱患,各種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都得到了妥善處理。與此同時,黨和國家嚴密防范和堅決打擊一切形式的民族分裂活動,切實維護了國家統一和安全。
從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少數民族的面貌、民族關系的面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面貌,都發生了歷史性巨變,共同團結奮斗的主旋律響徹云霄,共同繁榮發展的大潮奔涌向前,中華民族已經以嶄新的姿態屹立在世界東方,展現出巨大的向心力和強大的凝聚力。
培養民族干部,為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供人力資源
年僅38歲的維吾爾族干部阿力甫是新疆和田地區洛浦縣縣長,他是當地最年輕的縣長,曾經就讀于北京林業大學,后來又參加了少數民族干部培訓班,還在北京市大興區掛職鍛煉過。
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一大批接受過高等教育、有豐富管理經驗的少數民族干部成為新疆發展建設的主力軍。目前,新疆共有少數民族干部36萬人,占全區干部總數的51%。
少數民族干部是黨和國家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系少數民族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同新疆一樣,在全國其他民族地區,少數民族干部也同樣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民族干部的狀況是衡量一個民族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黨和政府一貫高度重視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使用,不斷加強和改進民族干部工作,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備的少數民族干部隊伍。
在我國,一切權力屬于全體人民。少數民族干部來自本民族人民群眾之中,熟悉本民族的歷史和現狀,熟悉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的特點,懂得本民族的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和思想感情,了解本民族人民的要求,少數民族群眾也把他們作為自己利益的代表,對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對各級政權機關中有沒有本民族的代表人物十分關注。
黨和政府重視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和選拔由來已久。1978年,中央組織部和國家民委召開了少數民族干部工作座談會,制定了《關于少數民族地區干部工作的幾點意見》,強調各地必須認真落實少數民族干部政策;1984年,《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其中有許多法律條文對培養和配備少數民族干部作出了規定,使這項工作不斷走向法制化;1993年、2000年、2005年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簡稱“三部委”)3次召開全國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座談會,提出了新形勢下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開展民族地區干部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他地區的交流,一直是加強民族地區干部隊伍建設和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這項工作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選派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干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二是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及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的干部支援民族地區的建設。
從1990年開始,中央三部委組織了5000多名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干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據了解,參加過掛職鍛煉的干部,大部分已經成長起來,多數進入了更高一級領導崗位,發揮了更重要的作用。
也是從這時起,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了干部援藏、援疆和支邊的力度。多年來,這些干部與當地各族人民建立了親密的聯系和深厚的感情,不僅在幫助民族地區發展上起到了巨大作用,而且為當地各民族干部的培養和幫帶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一系列政策與舉措的實施,使少數民族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新的提高。目前,全國共有少數民族干部290多萬人,占干部隊伍總數的7.4%;全國機關縣(處)級以上干部中有少數民族干部4.5萬人,占同級干部總數的7.6%。
少數民族干部隊伍的發展壯大,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少數民族干部的重視,充分說明了黨的民族政策和干部政策的正確,充分表明了黨和人民對少數民族干部的信賴。正因為有了這樣一支力量,才為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加快民族地區經濟和各項事業的發展,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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