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對此的解釋卻極其樂觀,他們認為,一方面,國家公共財政收入,尤其是地方財政收入近幾年均以高于GDP的速度增長,各地公共財政投入社會保障的能力明顯增強。全國60歲以上的人口約1.5億,其中農村人口占到1億左右。如果財政給6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每人每月提供60元的基礎養老金,一年支出是720億元,僅相當于2008年中央財政支出的2%,而地方財政支出比這個比例更小,政府應該埋得起這個單。與此同時,養老保險是一種“準公共產品”,政府不僅該花這筆錢,而且也“花得其所”。值得關注的一點是,中央明確,“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這十二個字,也是充分考慮到了農民的收入、村集體收入、各級財政收入的狀況而定的。
另一方面,隨著農民人均現金收入近年來的不斷提高,使他們基本具備了參保繳費能力,這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開展同樣創造了有利條件。
轉變還需要一個過程
此次中央提出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無疑是一件令人振奮的事件,幾千年來中國農民一直都是“養兒防老,靠土地保障”,這個決定為農民養老獲得制度性保障開啟了坦途。
然而,有專家認為,從傳統的養老走向社會化養老還需要一個漫長過程,諸如養兒防老的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等農村養老方式仍將在相當長的時間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現在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必須要考慮到如何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的配套銜接工作。不能說有了“新農保”,其他的就不要了,這不現實。因為,傳統農耕文化還沒有徹底和農民脫節。
與此同時,地方政府在財力上是否大力支持,也是關鍵。如果僅是中央叫得響,地方應得好,就是不見錢到位,這個政策也只能是讓老百姓空歡喜一場。
再者,村集體補助部分將是最大問題。7月上旬開始,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多個小組奔赴相關區縣,進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調研。調研人員發現,部分農村集體經濟薄弱,給集體補助農民參保帶來巨大壓力。
“集體經濟強弱直接關系參保率。”參與調研的人士透露,在九龍坡區前期的試點中,集體經濟好的村社參保率較高,相反則不盡如人意。例如,曾清國當初應繳的參保費實為11520元,其中7760元是村集體代繳的。曾清國告訴記者,如果沒有集體補助而由他個人全部承擔,他可能會被迫放棄參保。
農民由于收入偏低,對參保費的承受力非常有限,這在“老農保”實施中已有體現。據悉,在“老農保”的試點中,全國有3000多萬人退保,其主要原因就是繳費完全由農民個人承擔,不少農民都感到承受的負擔過重。
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確定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原則,明確了集體經濟組織和政府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支持。但是財政能力有限和集體經濟薄弱的地區,若補貼補助不到位,很可能影響農民參保的積極性。由此看來,社保資金的籌措直接影響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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