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黨支部書記,是村領導班子的帶頭人,是村黨支部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關鍵。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直接關系到農村的發展和穩定。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中央組織部近日下發《關于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建立健全村黨支部書記的培養選拔、責任監督、教育培訓、激勵保障等各項工作機制,著力培養造就一支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村黨支部書記隊伍提出了明確要求。
《意見》首先明確了村黨支部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的五項工作職責:一是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符合本村實際的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富民強村路子,推動全村科學發展。二是要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支農惠農強農政策,帶領和引導黨員群眾抓好農業生產,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帶領農民致富。三是要緊密聯系群眾,了解群眾所思所想,組織黨員干部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四是要加強村民群眾教育,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計劃生育等工作,疏導和化解矛盾糾紛,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五是要執行好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村黨支部建設。
根據當前農村實際,《意見》著重對建立健全村支部書記的崗位責任和監督機制、培養選拔機制、教育培訓機制和激勵保障機制作出規定,力求形成崗位有明確目標、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發展前途、退崗有一定保障的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長效機制。
關于“村支書”的崗位責任和監督,《意見》提出要實行村黨支部書記崗位目標責任制,完善村黨支部書記實績考核辦法,嚴格兌現獎懲;完善村黨支部書記民主評議和監督制度,健全村黨支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黨員監督和群眾監督;健全不合格村黨支部書記調整機制,及時發現、調整不合格村黨支部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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