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磚窯撤職官員復出,甕安撤職官員也復出,復職原因語焉不詳,復職形式多樣卻不清晰。面對公眾質疑,問題官員復出,該怎樣讓程序公開透明?問責風暴愈演愈烈,公眾叫好之后又心存疑慮,各地出臺領導問責辦法,標準不統一,面對地方法規的差異,又該有怎樣統一明細的法律依據?《新聞1+1》為您解析。
演播室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新聞1+1》。
在甕安事件中被撤職的縣委書記,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被發現,人家早在去年就已經復出了。
另外一件事,就是黑磚窯事件中被撤職的副縣長最近也被曝光說,人家早就另有任用了。那么面對這樣的消息,媒體當然又是一痛口誅筆伐,雖然說這已經早就成了一種慣例。但人們的考慮是,到底是公眾的情緒過于敏感,以至做出了過激的反應,還是說有關部門實在是太愛財了,還是說問責制本身就是需要有完善的地方,今天我們特別請到北京大學的王錫鋅教授,聽聽您對這些問題的看法。
王錫鋅(特邀觀察員):
問責官員復出,本身應該說并不是一個問題,人非圣賢,熟能無過。對于被問責的官員,給予他一個復出的機會,這體現了制度的理性,但我們現在需要問的問題是官員的復出需要有哪些條件,需要有哪些正當的理由,又需要有哪些公開的、民主的程序,如果無理、無據、無程序,那官員的復出就很難讓人心服口服,這種復出就有點像“躲貓貓”,如果無理、無據、無程序,那么問責制度本身可能就需要被問責。
主持人:
那我們就通過幾個被問責官員的復出,來看看各方面對此問題的爭議。
解說:
本周以來,接連兩則問題官員再次復出的消息,成了各大媒體報道和關注的焦點。
今天《中青報》等媒體發表評論指出,帶病官員在事件后迅速違規復出的情況屢屢出現,充分說明了一個嚴重問題,那就是相關部門對于那些違規決策的官員責任追究不夠。
正是基于這樣的原因,關于官員問責制度的討論也隨之熱烈起來,媒體也在總結和反思著官員免職、復職這一老生常談的話題。
在輿論看來,2003年非典時期,是新中國歷史上首次在突發災害事件中,短時間內就同一問題連續地大范圍地追究官員責任,問責制的啟動被認為是中國戰勝非典危機的轉折點。
而2008年被有的媒體稱之為“官員問責年”,從9月14日到22日,短短9天,因為襄汾潰壩事故、三鹿奶粉事件、深圳特大火災等一些重大責任事故的出現,全國各地20余名官員失去原有職務。而進入10月,又有數名地方官員相繼落馬的報道,重新刺激了公眾剛剛冷卻下來的神經。
盡管問責風暴在去年可以說是持續發力,但還是有專家站出來潑了冷水,表示一直以來,我國的問責體系還不完整,這些都有可能削弱問責的力度,甚至帶來丟卒保車的問責秀、假問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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