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豐城市梅嶺鎮洋口村困難群眾劉細妹得知自己的低保申請得到批準,高興地對記者說,沒想到我的低保這么快就批了。現居住于南昌的劉細妹通過低保審批,得益于今年在全省范圍內實施的城鄉低保異地委托管理聯審制度。
在城鄉低保申請審批的具體操作過程中,民政部門發現有相當一部分困難群眾不在實際戶口所在地居住生活,按照低保屬地管理的原則,該部分困難群眾要申請低保必須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街道(鄉鎮)以及縣民政局又要到居住地進行入戶調查,核查家庭收入情況,這樣不僅耗費很多人力、財力和時間,也很難了解真實情況,更無法進行動態管理。
針對這種情況,今年,我省打破固有的屬地管理模式,實行異地委托管理。由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開具戶口證明,經縣(區)民政局審核后書面通知申請人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由其組織當地的街道(鄉鎮)、居(村)委會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和管理,低保金仍然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實行社會化發放。同時,針對跨市、縣重復申請低保現象,我省建立了異地聯審制度。通過社會救助系統數據庫定期篩查跨市、縣重復申報對象,由雙方民政部門同時開展調查,即時溝通信息,審查是否存在騙保現象,并作出相應處理。
此項制度的建立實施,不僅提高低保審批效率,還能使低保對象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民政部門互通信息,大大加強了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促進了低保的規范化進程。(鄭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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