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08年國慶節放假安排不變,仍從9月29日開始。
按照通知要求,國慶節假期從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記者吳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