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辦公廳昨天(9月2日)發出通知:全市今年中秋節放假時間為9月13日—15日,共3天。
其中,9月13日(星期六)為公休日,9月14日(農歷八月十五,中秋節)為法定節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9月15日(星期一)。
另外,根據此前 公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國慶節放假時間為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
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為法定節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6日(星期一)開始正常上班。
有關部門近日發出提醒,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公休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記者 陳輝楠)(東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