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童裝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質量較差的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據國家質檢總局網站消息,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嬰幼兒童裝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8個省、直轄市75家企業生產的75種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6.4%。
抽查結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嬰幼兒童裝產品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異味、耐唾液色牢度及產品標識等項目單項符合率達到100%。二是市場占有率較高的大型生產企業產品質量較好,所檢項目全部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個別產品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服裝顏色褪色和沾色程度。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各項色牢度指標,A類產品(指嬰幼兒服裝)必須大于等于3~4級或4級,B類產品(指直接接觸皮膚服裝)必須大于等于3級。抽查中有個別產品色牢度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色牢度差的服裝,接觸水、汗漬或唾液時,顏色容易脫落褪色。
2、個別產品pH值不合格。此次抽查的嬰幼兒童裝產品基本上屬于A類和B類產品。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規定,A類、B類產品的pH值指標為4.0~7.5。抽查中有個別產品pH值不合格,其中有1種產品pH值達到9.0以上,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3、個別產品面料纖維含量與明示標識不符。強制性國家標準GB5296.4-1998《消費品使用說明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對紡織品服裝面料或里料的纖維含量如何標注有明確的規定。抽查中有個別產品面料的纖維含量明示標識與實測結果不符合。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同時,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嬰幼兒童裝產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使嬰幼兒童裝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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