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當女旅客龔某欲通過安檢登機時,機場警方在其隨身攜帶的護手霜盒內發現了一枚小口徑子彈,龔某被處以500元罰款,并被處以行政拘留6日的治安處罰。
17日上午9時許,旅客龔某換取了飛往天津的BK2282次航班登機牌后,來到安全檢查入口處,將隨身攜帶的一個手提包放進了X光機。很快,安檢人員就發現在其包內有一不明金屬物。經開包檢查,在其攜帶的某品牌護手霜盒內發現一枚小口徑子彈。接到報警的太平機場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龔某帶回審查。
經初步詢問,龔某是哈市人,稱該護手霜系他人所贈,并表示對護手霜內夾有子彈一事并不知情。對此,機場警方正進一步進行調查。根據相關規定,機場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6日,并處行政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機場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在登機時,嚴禁隨身攜帶槍支、彈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管制器具。(林浩然 記者 劉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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