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患者需臥床治療的,可以申請在家里設醫保病床,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生上門治療。
今年1月1日起,家庭病床納入杭州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開支范圍的醫療費,按一次住院結算,由統籌基金與個人一起分擔,并不設起付標準。
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家庭病床管理試行辦法》,市區4類參保人員,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動不便,根據醫療需要,可以申請建立醫保家庭病床:
腦血管意外,肢體肌力在3級及以下者;骨折牽引固定需臥床治療者;惡性腫瘤晚期者;長期臥床不起或8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慢性病需要連續治療者。
申請程序如下:由建床機構家庭病床責任醫師填寫《登記表》,加蓋建床機構公章后,附參保人員證歷本、市民(醫保)卡,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建床登記手續。
醫保家庭病床每一建床周期一般不超過90天,確需繼續建床治療的,超過90天要記得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否則,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每一結算年度,建床周期累計不超過180天。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家庭病床的建床機構。為患者提供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范圍外藥品、醫療服務項目時,要事前征求患者或其家屬意見并簽字后方可使用,否則患者有權拒付該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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