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問題上絕不能一味省錢”
深水是未來全球獲得重大油氣發現的重要領域之一。為避免井噴失控,我國各大石油公司都出臺有相應的《海洋石油井控細則》等操作規范,明確指出了海洋石油鉆采所必須具備的安全設備、正確的操作步驟以及危險意識。
首先,海洋石油鉆采必須具備完整的井控設備。在《中石油海洋石油井控細則》的規定中,這些設備包括防噴器、控制系統、內防噴工具、節流管匯、壓井管匯、井下安全閥、分離器流程、可燃氣體及有毒有害氣體監測系統等。
墨西哥灣漏油事故的主要事故原因,正是最關鍵的部分——水下防噴器失效,導致無法正常關井,從而釀成災難。
李相方教授強調,相比井控設備的完善和更新,人員的培訓更加重要。一家負責任的石油公司應該培養每一個員工的危機意識,一定要認識到海上事故的嚴重性,嚴格按照規章進行操作。同時,系統地指導每一個員工在緊急事件中應該做什么、怎么做。
《井噴與井控手冊》一書中提出:雖然大家并不希望事故的發生,但是現場經驗超過一切。這樣就要求員工發揚團隊精神,分享珍貴的實際操作經驗,提高對事故的應對能力。
同時,井控監督管理也是油水井作業施工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它不單直接影響著油水井作業質量,還關乎施工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為了對油水井作業施工實行卓有成效的井控質量監督,要對每個階段的質量重點及安全要點進行安全監督評價,以保證整個施工過程的安全工作受到嚴格控制。
“盡管目前深海鉆井技術已經比較成熟,但是,在深海石油開發過程中,一旦發生類似這樣復雜的井噴,在世界范圍內,還沒有很成熟的技術。”李相方指出。
高德利教授在分析事故原因時認為,包括此次事故在內的很多事故,不是技術上沒有過關,而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問題。事故原因有對鉆井作業安全麻痹大意的因素,包括為了省錢,而犧牲作業安全。
高德利表示,從國際上看,石油鉆井技術和設備已經發展到很高的水平了,關鍵是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在安全問題上,因為投入多、對短期效益影響不顯著,常被輕視。而一旦發生惡性安全事故,其損失是巨大的,甚至是無法挽回的。在安全問題上決不能輕易省錢,這正是所謂的‘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高德利教授強調,“能實現安全與經濟雙贏固然是最好的,但不顧作業安全、一味省錢的做法,是得不償失的。”
“面臨類似的事故,我國是否有能力應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問。
“墨西哥灣漏油事故發生前,幾乎沒有人想象到會發生這樣嚴重的災難。這次的災難是空前的,也給我國乃至全世界能源行業敲響了警鐘。”
“我國的油氣資源開發正在向海洋深水領域進軍,我們應該從這場災難中得到警示:海洋深水鉆井風險極大,務必在加強技術裝備與應急預案研發的同時,增強安全意識,嚴密組織,科學設計與施工。”高德利教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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