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紹史
推進統籌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能等、不能急、不能亂,要始終在依法規范的軌道上進行。當前要警惕一種傾向,農村缺錢、城市缺地,兩者一拍即合,大量農村土地繼續流向城市。當前更要注意,在承包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過程中,權力、資本、宗族強勢甚至黑惡勢力巧取豪奪,侵害農民權益
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統籌城鄉改革發展的一大關鍵環節。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以來,各地改革熱情高漲,各種探索十分踴躍,取得一些積極進展。統籌城鄉發展需要推進一些基礎性的制度變革,尤其是要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使城鄉土地資源、資產、資本有序流動,使農民獲得土地財產收益權,使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改善。
推進統籌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須積極探索試點。要堅持“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邊試點、邊總結、邊規范,深入調查研究,切實加強監管,跟蹤評估改革試點的效果,對實踐中出現的偏差及時予以糾正,使各項改革試點始終符合科學發展的要求。
推進統籌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須注重依法規范。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不能等,要積極探索;二不能急,要穩妥推進;三不能亂,要依法規范。探索創新總體上應該在現有法律框架內進行,需要突破現行法律的,應該履行申報程序。要注重解決農村土地產權不夠明晰、使用權不夠規范、收益分配不夠合理等問題。當前正在推進的農村土地整治,整理出來的土地,首先要復墾為耕地;其次要優先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再次要留足農村發展用地,使農民實現土地財產收益權;最后,富余的土地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到城鎮使用,土地級差收益要返還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當前,要高度警惕一種傾向,農村缺錢、城市缺地,兩者一拍即合,大量農村土地繼續流向城市。當前更要注意,在承包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過程中,權力、資本、宗族強勢甚至黑惡勢力巧取豪奪,侵害農民權益。要特別關注這些苗頭和傾向,及時予以解決,使改革始終在依法規范的軌道上前進。
推進統籌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須尊重農民意愿。農民是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主體。對農民群眾而言,土地不僅是生活保障,還是社會保障。我們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農民滿意不滿意、農民擁護不擁護、農民受惠不受惠,作為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標準和尺度。農民群眾是富有創意、創見、創新、創造精神的。我們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充分依靠農民群眾,充分調動農民積極性,共同推動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目標的實現,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
——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近日在四川成都統籌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現場研討會上說
記者 于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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