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發社會廣泛爭議的浙江橫店圓明新園項目,由于存在違規立項、用地申報違反國家供地政策、規劃用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問題已被叫停,浙江省東陽市發改局局長任立平受行政記過處分。這是國土資源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8日透露的。
2008年2月18日,橫店要建圓明新園的消息一經發布,隨即引發強烈社會反響,項目規劃使用的6000余畝土地成為爭議焦點之一,引起了國土資源部領導高度重視。
據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3月中旬,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派出調查組赴東陽市調查發現,在橫店圓明新園規劃使用的6165畝土地中,有3096.6畝土地不符合橫店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中包括基本農田1057.4畝。
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披露了橫店圓明新園項目存在的諸多問題,一是未經國家有關部門依法核準。東陽市政府將項目拆分為7個子項目,并自行核準,違反了《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有關規定。二是用地申報違反國家供地政策。
《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第十四條規定:“主題公園(影視城)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過先行辦理城市分批次農用地轉用等形式變相占用耕地”。東陽市政府明知圓明新園規劃用地范圍內有大量耕地,但仍以一般城市建設用地進行申報。
這位負責人說,對發現的問題,上海督察局經國家土地總督察同意,向浙江省政府提出整改意見,并要求東陽市在兩個月內向省政府提交整改報告。去年5月25日,國土資源部發文對東陽市2008年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實行凍結。
目前,經過整改,東陽市委、市政府撤銷了橫店圓明新園籌建工作協調小組;責令東陽市發改局撤銷橫店影視產業試驗區圓明新園·永祜工程等7個核準項目等;責令市規劃局將所涉地塊規劃調整為工業用地,并在依法報批后按照拍掛方式出讓,原規劃建設圓明新園區塊內148畝存量工業建設用地不再改變土地用途;對已辦理農轉用審批的地塊,要求橫店鎮黨委、政府在未依法批準供地之前不得擅自動工,責成市有關部門加強項目及用地審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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