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陳海
因過度采挖,冬蟲夏草、肉蓯蓉、石斛、紅景天、雪蓮、蛤蚧等中藥材品種已成為珍稀瀕危物種,面臨滅絕!11月1日,由國家環保總局在《全國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綱要》中披露的這一信息引起國人震驚。
而在接下來的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通過“合作”和竊取等途徑,我國大量的生物遺傳資源正在向國外流失,并被一些發達國家公司搶注為專利產品,變為他們向我們索取巨大經濟利益的砝碼。
據了解,我國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四個國家之一,有關立法已進行了四五年,但至今卻無法出臺。
“再不出臺就要耽誤事了!”說到生物安全立法,坐在記者面前的國家環保總局生態司有關負責人顯然有些焦急。
內憂外患 我國生物物種資源喪失嚴重
“一個基因甚至可以影響一個國家的經濟,乃至一個民族的興衰。”對于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的這句話,業內人士說,并非危言聳聽。矮稈基因的發現導致了全世界糧食生產的“綠色革命”;水稻雄性不育基因的利用,創造了中國雜交稻的奇跡;優質羊毛基因的育種應用直接繁榮了澳大利亞的畜牧業生產等等,這些都最好的例證。
然而,作為基因的載體——我國生物物種的保護如今卻面臨著嚴峻挑戰。據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透露,目前,我國生物物種資源喪失嚴重。評估結果表明,我國各類生物物種受威脅的比例普遍在20%至40%。由于土地開發,許多物種的原生境喪失,例如,上世紀60年代考察時在云南景洪發現24處普通野生稻的分布點,而現在僅存一處,并且面積大量萎縮。由于生態環境惡化和品種單一化,部分畜禽種質資源已經滅絕,嚴重瀕危的畜禽品種達37個。
另一方面,通過“合作”和竊取等途徑,我國生物遺傳資源大量流失國外,正面臨“生物海盜”掠奪。吳曉青表示,“近一兩百年來,許多西方國家一直重視對中國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的搜集和保存。”
“我國野生大豆基因流失就是個極具典型意義的案例。”關于這個案例,國家環保總局生態司這位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沒有過多地講述什么,“到網上點一下‘野生大豆’你就會看到有關它的所有報道。”這位負責人說。
來自中國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辦公室的一份資料,對這個案件做了較全面的介紹。
這份資料認為,植物遺傳資源流失在我國生物資源引出和流失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美國曾公布,至2002年6月30日,從中國引進植物資源932個種20140份,其中大豆4452份,包括野生大豆168份。而中國官方記載同意提供的僅2177份,并且野生大豆并沒有被列入對外提供的品種資源目錄。我國是大豆的原產地,野生大豆資源占全世界的90%以上,逾6000種。然而由于野生大豆資源流失,目前國外一些國家作物基因庫中保存的大豆資源卻達兩萬多份,其中很多原產于我國的大豆資源已經成了外國的專利產品。而我國目前已從世界上最大的大豆出口國變為最大的大豆進口國。
除了大豆外,吳曉青認為,我國藥用生物資源的流失也不容忽視。他說,據統計,國際中藥市場年銷售額達到160億美元,其中,日本產品占80%,韓國占10%,印度、新加坡等國占7%,而作為中藥大國的中國僅占5%左右。我國吉林生產的“人參蜂王漿”在美國被他人搶先申請了專利,而外國公司在中國申請了“牛黃清心丸”的專利。
據介紹,《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于1987年。20年過去了。條例卻從未修改過,再加上執法主體、保護級別、資源狀況和保護措施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形勢。
對此,吳曉青則表示,“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長期忽視對藥用生物資源的知識產權保護,很多科技成果沒有及時尋求知識產權保護,導致大量寶貴的資源流失。”
有關立法搞了四五年 何時出臺仍是謎
“說句實在話,生物資源豐富的國家多是一些經濟不是很發達的國家,甚至是一些窮國家。這就更需要通過立法來對生物多樣性進行保護。”這位負責人說,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頒布了自己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法。有20多個國家頒布了法律,20多個國家出臺了條例。“世界上生物多樣性大國如巴西、哥倫比亞、墨西哥、哥斯達黎加、印度、菲律賓等已在國家立法措施方面取得較快進展。”吳曉青說。
“我國的野生大豆基因為什么流失,不就是人家鉆了我們沒有法的空子嗎!”對此,吳曉青也坦陳,改革開放以來,許多科技人員在國外合作研究過程中,為合作方提供了大量珍貴的生物遺傳資源。這些資源通過生物技術,創造出許多生物品種及其產品,再通過知識產權保護,產生巨大經濟效益。
“其實,我們在四五年前就已經開始了相關立法的起草工作,至今,一法、一條例(生物安全法與生物遺傳資源保護條例)我們已搞了十七八稿,可就是出不來。”這位負責人說。他很擔心,因為沒有法,在生物多樣性的保護上,我國很可能會被動。由于沒有法律,一方面,使很多想通過合法途徑獲取生物遺傳資源的外國公司感到無所適從;另一方面,有些外國公司卻通過合作研究或共同建立數據庫等方式,無償竊取我國遺傳資源。
事實上,2004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4]25號),提出加強生物物種資源管理立法、建立物種資源進出境查驗制度、開展全國重點物種資源調查、在對外研究合作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等15項重大措施。
盡管如此,談到一法、一條例何時能出臺時,國家環保總局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的卻是:沒有時間表。他說,他們只知道短期內出臺仍無望。
與此相關,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毛如柏在剛剛閉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公開了全國人大代表關于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法律制定與修訂的議案審議情況。有關生物安全的立法更加引起人們的關注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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