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
2005年是中國義務教育體制發生重要變化的一年。國家教育部提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隨后國務院又發出了《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充分認識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和校際之間教育差距增大的勢頭(見專欄2.3)。;以區域推進為重點,優先解決好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化問題成為工作重點,明確提出了逐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措施:“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
2006年,中國政府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學雜費;中央財政啟動中小學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建立學校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保障機制 。到2007年,中央政府決定在全國農村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并為農村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免費教科書、補助寄宿生活費 。2008年春開始,政府還決定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
從以上可以看出,中國的義務教育體制發生了兩個明顯的變化:一是政府辦義務教育的責任增強;二是“以縣為主”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確立,逐步建立了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并將這個機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專欄 2003年以來義務教育的新政策
●2003年9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重申了要落實“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
●2005年5月,國家教育部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將其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指導原則。
●2005年11月,國家教育部發布《中國全民教育國家報告》提出,爭取到2007年,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享受到免費教科書和寄宿生活補助。到2010年在全國農村地區全部實行免費義務教育,2015年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實行免費義務教育。
●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出《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2006年3月,國務院成立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
●2006年6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了適應義務教育基本需求的有關經費標準,依據該法,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義務教育經費。
資料來源:劉繼安,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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