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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自身建設得到加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定自覺地與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和自治區黨委28項配套規定,不斷深化作風整改和問題整治。從嚴控制會議、文件數量,政府性樓堂館所新建項目一律停止審批,機構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數量“雙下降”,自治區本級“三公”經費下降22.8%。認真執行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意見,及時辦結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加強政府法制工作,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8件,制定、修改和廢止12件行政規章。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加大審計、監察和政務公開力度,政府系統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的成績來之不易。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區各族干部群眾守望相助、團結奮斗的結果,也是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全區各族干部群眾,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向所有關心支持內蒙古現代化建設的同志們、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中還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政府工作還有不足和差距,主要是:宏觀經濟環境趨緊,需求約束加劇,投資增長難度加大,部分企業生產經營還比較困難,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產業發展不充分,農牧業基礎仍然薄弱,資源利用方式還較為粗放,創新能力不強,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后;基礎設施支撐能力不足,城鎮化水平不高,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務與全國平均水平還有一定差距,部分群眾生活仍然較為困難;安全生產、社會治安、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易發多發,社會治理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生態惡化趨勢雖然趨緩,但生態環境依然十分脆弱,一些地方環境污染事件時有發生,部分產業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較高,環境保護壓力還很大,生態文明建設任重道遠;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還不到位,“四風”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作風建設成果需要進一步鞏固,反腐倡廉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對于這些問題,我們要采取措施認真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