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
——開展專題詢問。20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監督法等法律規定,結合聽取審議中央決算、國家糧食安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報告,選擇人民群眾和人大代表普遍關心的問題作為重點,開展了3次專題詢問,并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現場報道或直播,得到社會廣泛關注。國務院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推動了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改進工作,豐富了人大監督工作的形式。
——開展跟蹤監督。20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9年對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調研的基礎上,又圍繞有關專題,對中央政府公共投資計劃實施情況開展跟蹤調研,并在調研后要求國務院把政府公共投資項目的后續安排,同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有機結合起來,著力深化投資體制和財政體制改革,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20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是對全國人大常委會2009年就其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專項報告所提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反饋和匯報。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強調,各級人民檢察院要進一步抓好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不斷完善檢察工作機制,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四)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
20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收到報送備案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司法解釋1743件。常委會工作機構根據監督法、立法法的規定,繼續做好備案審查工作,認真研究處理公民、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有重點地開展主動審查。重點督促和指導有關方面進一步做好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對新制定的法規有重點地開展審查研究,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新制定的司法解釋逐件進行審查研究,并促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2005年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釋進行集中清理。
七、關于人權的法治保障
2010年,中國的人權事業繼續發展。7月,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提交了中國履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二次報告,全面介紹了近年來中國在促進和保護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方面取得的成就,并回答了聯合國有關機構在審議中國首次履約報告時提出的問題。提交履約報告是中國履行國際人權法義務的重要舉措,體現了中國政府重視促進和保護人權、倡導國際人權合作的積極態度。2010年,保障人的尊嚴成為中國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理念,10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提升政府部門的人權意識,“不得侵害執法對象的人格尊嚴”。